這個故事明明就只是一個女人被渣男騙了的故事
小孩這個[物] 可以帶入小貓小狗,甚至其他事&物
女生在意的其實就是
小孩你跟我說要一起照顧所以才生的
結果現在要出力(或是熱頭過了?)就躲了
情侶說好後一起領養寵物 貓狗大小便多就不照顧了
甚至學生時代和朋友說好一起報補習班結果我報了他居然說不想去了..
說好 YOU JUMP ,I JUMP的呢?
問題小孩是女方要懷胎十月生,因為餵母奶要負責主要照顧
所以燙手山芋變成壓力都在女方身上
極少數的母親才可能作到漲奶就算了,丟出去你不顧我也不顧
所以板上時有所聞可憐的媽媽小孩塞不回去只能隨男方宰割
板上一堆分析男方要通勤多辛苦替他想理由的就免了
看戲的如果沒結過婚男女板總看過吧?
真正的好人不會占人家便宜,吃完飯一定急著要付你一半錢
就算你要先出也會跟你講好下一餐我請
會搞到這樣又不出力又不出錢嗎?
我是建議原PO離婚算了
男方本身沒有想[合作養小孩]
還要循循善誘培養他,拜託,多累啊,何苦?
最多是設一個停損點半年
當初沒有看清這男的是真的愛小孩想要小孩,還是因為大家都有小孩所以試試看?
就當自己被騙,你的人生已經解過婚姻這[成就]了
也當過人妻這[頭銜]了
不需要勉強維持這個身分,人生苦短
還好你家理環境好不會像那些又窮又要受氣的媽媽
即使不能像王文洋女兒一樣滋潤,應該也不會太差
下半生為自己活,有事業心的就去努力接手家業
不想拼的話就專心玩小孩養育遊戲
真的婚姻板的已婚10年以上老人,不會勸你要一直委屈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