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ra (Marra)
2019-09-13 04:42:11NightStick □ [心情] 老婆不愛運動,卻愛看中醫吃補品
違規:板規2-5(退文/禁言180天)
說明:原PO未經推文者同意,選擇性刪除推文
特別說明:
如果因為簽名檔有爭議,刪除自身簽名檔即可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不是刪了板友推噓文,就可以當沒發生過這件事
處置:退文,刪推文的原作者 NightStick 禁言180天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9-09-13 10:36:00不能因為你主觀推測發文者心態,就對違規行為雙重標準啊上次先公告後投票的髒話事件也是這樣建議管板時還是以現行版規為主、個人意見為輔,否則再幾次本末倒置下來,大概真的就等著被放煙火了...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9-09-13 05:04:00我也對那篇不爽,但是公平性應該是基本原則
作者:
marra (Marra)
2019-09-13 05:04:00如果我是先看文/回文,才看到檢舉,會是同樣模式
作者:
marra (Marra)
2019-09-13 05:03:00我有看懂你的意思,也可以後續檢討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9-09-13 05:03:00既然是板主,雖然也有一般板友身份,還是從嚴認定比較好
作者: yaxis (y-axis) 2019-09-13 05:02:00
回頭看是寫"荒誕邏輯" orz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9-09-13 05:02:00我的意思是,其他人如果先回文就算了,板主你自己知道你是
作者: yaxis (y-axis) 2019-09-13 05:00:00
覺得原po只是想找人公審或引戰(原po有提到想看婚姻板友__邏輯),板主投其所好了...Q_Q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9-13 06:03:00同U大想法,如果已經確定違反板規,那就不該回文再刪文我也知道板主辛苦,但對待違規該一視同仁如果板主真的認定違規文章太太的心意,可改站內信雖然這樣講有點離題,但從一開始的離譜簽名檔,到後來刪除推文還說要來媳婦版看荒謬邏輯,個人是不怎麼覺得發文者很認真想求助啦....當然也可以當我的偏見
這樣的回文是剛好被版主備份嗎?如果不是,不就一罪二罰了?怎麼其他刪文不是這樣處理?跟U網友一樣的想法。
作者:
marra (Marra)
2019-09-13 05:05:00但今天真的不是這樣,所以我也沒有打算"消滅証據"你的提議,我會做日後參考,但這篇是來不及了…我沒有"處罰原作者"的想法,反而是認定他心疼老婆的心意(難道是我太天真?@@)想讓其它板友有機會提出可行方案的意見Anyway, what's done is done. 下次檢討 :p
作者:
marra (Marra)
2019-09-13 04:51:00我了解你的想法,那我改一下原文…把有爭議部份關燈處理了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9-09-13 04:49:00抱歉我又有意見。如果已經判定要刪文了,就不該回文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9-09-13 13:21:00同意樓上板友們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