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uany (軒妮依)》之銘言:
: 夫妻兩人都有工作,育有兩子
: 一方薪資為A,另一方薪資為3A
: 因為3A緣故,稅率達20%,兩子所有的補助都領不到
: 包含原本A可能有的退稅也沒了
: 現在A提出家庭公積金以薪資比例來出,也就是一萬二的話,一方付3000,另一方付900
0?
: 3A同意了
: 但A又提出家務分配一人一半,3A認為金錢部分已經多出,要求家務希望也取一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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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不認同,認為每個人工作都有壓力,不能說薪資高=壓力大就能少做家務
: 且3A因為薪資高,害得應有的補助都沒了,所以本來就應多負擔家庭資金
: 討論多時取不到一個平衡,求板上大大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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