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conbacon (培根培根)》之銘言:
: 一、奇文共賞
: 開口趕另一半出去、警告、離婚,叫「我很好說話」
: 另一半平日接完小孩六點半、假日七點半回家,叫「晚歸」「很晚才回來睡覺」
: 只剩小孩生病陪另一半一起帶去看醫生,叫「照顧小孩」
: 現金150萬,叫「買不起房」
這板對男性就是有些非戰之罪阿.
1. 男方在上飛機前接到老婆的電話,才告知要帶小孩出國六天.
這有多少人能接受?
你會不會想警告對方不可再犯?
對方再犯又出國後不理時, 會不會不爽到覺得無法再走下去?
有些女人吵架不爽, 會選擇回娘家. 還不一定請得回來.
同樣的換男人吵架暫時不想見到老婆,又同住的情況下.
方案不就是趕老婆回岳家? 兩家距離才15分鐘.
"趕"字聽起來很敏感, 但實際上不就和回娘家目的一樣.
2. 晚歸
這分明不是數字意義上的6點半, 7點半算不算晚.
而是明明能早回家, 為什麼總要拖到開飯時間吧?
先前板上有批評男方喜歡下班裝忙晚回家,
難道也要說又不是9點,10點回去不算數字意義上的晚?
假日早上七八點就出門, 就不能過中午後或下午就回家?
一定要到晚上七點半, 近乎12小時?
3.
板上那麼多小家庭費用討論文,
兩大一小, 日間外包晚上自己顧. 一個月兩萬(女方公用出一萬) 會夠?
"只剩"陪小孩看病功能, 未免減去太多男方包含公婆的付出了吧.
4. 150萬買不起房
這根本是非戰之罪阿.
當初就是公婆肯贊助才買得起房, 所以同住.
公婆還幫帶小孩三年.
女方一個月公用金一萬(學費)若為真,
存的錢應該不比先生以房貸形式存下的150萬少.
若買得起房早買了, 還需要先生賣房再來買房?
這看起來就像是女方想住外面但買不起房,
住公婆家又覺得壓力大.
最後只能原PO賣房換錢來解決. 根本只要出張口,剩的都是男人的問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