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大主訴:
以"菇"代替大姑/小姑的"姑"字,有地圖炮之嫌
板主想法:
1.競選板主時,我的主訴就是"互相尊重",希望本板能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理性
討論。在實務上,若對某特定族群的稱謂,讓人看了不舒服,真的是很難保持
"理性"而不流於口水戰。故本議題確實有釐清之必要!
2.雖然"菇"在某些板友眼中很"可愛",然而在和人應對時,使用"正確稱謂"為基本
禮儀。每個人對"別稱"的接受程度不同,使用"正確稱謂"可避免爭議。
3.相關原理,亦適用於婚姻相關之所有稱謂,如(舉例但不限於):媳、婿、公、婆、
叔、姑、妯娌、連襟…etc.
結論:
請板友在發文/回文/推文時,針對上述第3點之相關稱謂使用正確文字,勿以錯別字代
替,以示對相關族群的尊重。就算板友想要指責某(些)人的行為不當,也該釐清,不當
的是某些特定行為,而不是被指責者的"身份"。
實務執行:(基本上,採"不告不理原則")
若有板友於發文/回文/推文,針對上述第3點之相關稱謂 使用非正確之替代語詞,請逕
行以板規15-1提出檢舉,原則上會因"刻意以錯誤稱謂加於特定族群,有侮辱之意"處份
執行時程:
將於10/24(四)午夜前發相關公告,並依公告時程執行板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