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檢舉與申訴途徑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9-10-30 05:02:46
本人今日提出的檢舉文被板主退回
並註明
"[公告] 10月份置底檢舉區 (#1TaxSnxs)
除板友因為被禁言無法發言外,不接受站內信檢舉…
https://imgur.com/a/YmXZAer "
這跟本人的認知相去甚遠,所以特別去查了一下板規
在其他規範中
II. 檢舉與申訴
有置底檢舉跟站內信檢舉兩種管道
而在站內信檢舉中有寫明得不受理的情形:1.資訊不全 2.未通告所有板主
3.若同一人在一週內使用站內信連續5次或累計10次無效檢舉,經板主溝通
無效者,板主可拒收其站內信,若仍欲檢舉可至置底檢舉區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以上情形,板主應該是 "不得不受理"
而現在板主僅用一個置底公告中的一句話為憑據就要拒絕受理
有點像是行政命令蓋過法律
是不是有點問題?
再者,檢舉者應有匿名的保障與權力
板規中的檢舉辦法有這麼一條
"(c) 站內信檢舉原則上為匿名檢舉。人身攻擊檢舉除外(因限當事人檢舉)。;"
就宣示了這樣的權力與保障
現在板主說不接受站內信檢舉,是不是也違反了這樣的精神?
再者,之前推文討論到現行板規中一些罰則不合比例之處
板主在推文回覆,對板規有意見可以開板務文
現在這種處理方式,又好像是可以繞過板務文直接以公告蓋過板規
那之前的問題板主不是也可以逕行調整嗎? 板務文是必要的嗎?
所以幾個問題請教板主?
板規中的檢舉辦法是否有效?
匿名檢舉的權利是否應該受到保障?
公告文效力是否可以凌駕板規?
修改板規前,板務文是否為必經程序?
還有請板主釋疑
作者: love121323 (Muse小貓)   2019-10-30 07:17:00
行政命令>法律的爭議,卻是值得討論www
作者: longya (嗯)   2019-10-30 09:17:00
不接受站內信檢舉 板主真的很棒
作者: jasmine0902 (小花花)   2019-10-30 10:04:00
支持匿名檢舉的權利+1
作者: simonfz   2019-10-30 10:05:00
支持匿名檢舉的權利+1
作者: bbbing (無)   2019-10-30 10:18:00
好像不太意外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9-10-30 12:32:00
是不是因為檢舉才受理的情況下, 若是站內信檢舉又為了保障匿名, 容易導致板主被質疑 假檢舉真主動辦案 ?
作者: bbbing (無)   2019-10-30 12:54:00
板主主動辦案好像不是什麼不合理的事情嘿
作者: catlyeko (暫時的....我很愛你)   2019-10-30 13:01:00
但匿名檢舉對版主的負擔會變大 還是要考慮版主是無給職
作者: hotaka (離...)   2019-10-30 13:05:00
之前板主主動辦案就被質疑雙標,後來改不告不理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9-10-30 13:20:00
個人覺得不受理站內信檢舉如果是因為工作量(或甚至只是因為方便)的緣故完全可以接受
作者: AppleAlice   2019-10-30 14:03:00
我因為這篇仔細看一下,板規好像也是版主群討論後公告就生效,沒有經過什麼類似立法院的民意(板眾)制定過程,當然最原初版本我沒那麼資深不曉得,但以制定和修改方式來說,不管是板規或公告,產生程序都一樣的話,那板規效力有沒有比較強,是不是用公告可以修改,好像會變成有爭議??
作者: fifybl ( )   2019-10-30 16:22:00
應該可以歸類於關於檢舉方式的特別法吧修改板規是板主權限 板主權限是立法行政合一記得有板是禁止匿名檢舉的 想檢舉就必需公開檢舉 概念大概是不讓板主一個人當壞人?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9-10-30 17:39:00
我只覺得匿名檢舉絕對會讓板主工作量變很大還有爭議變多
作者: CFfisher (心)   2019-10-30 17:50:00
有些版的某些項目不能匿名檢舉
作者: fifybl ( )   2019-10-30 21:33:00
基本上有設置底公告就算有公開告知了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所以當然可以算數:)ptt的憲法應該算站規吧XD板主改板不用任何程序也不需適應期可直接公告 是板主人特別好
作者: marra (Marra)   2019-10-31 02:54:00
這篇我有看到了,這兩天狀況有點糟(感冒發燒),再加上還在趕欠SEED大的板務文;你們先討論一下,我晚點再來整理前因後果回這篇(可能要等到週末了,SORRY =_=)
作者: AppleAlice   2019-10-31 09:43:00
這件板務討論我沒有特別立場,只是這才注意制定和頒布的程序而言板規和公告是一樣的?? 覺得日後能有個清楚的依據就好
作者: fifybl ( )   2019-10-31 09:56:00
板主就先休息感冒好再處理吧 我也是覺得這沒什麼好討論的完全可以依照板主方便去處理 一般在各板有置底公告就算該板規則了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19-10-31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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