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太長,不引文了
首先,文中有提到弟子規。身為一個傳統的近五十的六年級生
我真不知道這玩意到底是怎麼冒出來的
我們就拿傳統的東西出來這樣說好了:不管有沒有弟子規那套,爸媽都該先去看看啥叫孟母三遷
不是歌頌父母很辛苦的那個孟母三遷喔
而是看看人家孟子他媽是怎麼當媽媽的
(雖然我覺得這個選鄰居的價值觀很有問題就是了)
這天底下有一個職業是沒有理由可以說的:那就是爸媽
站在旁觀者的立場,我可以體諒你的辛苦跟為難
可是站在你兒女的立場....你沒保護好他們是事實
所以舉凡你工作,你公婆教養甚至是吃飯這些事
不管他們或是其它人覺得妥不妥當
身為母親的你,覺得不妥。那就是你必須站出來擋在你的孩子前面的時候
就算對面站出來的是你先生,在保護孩子的前提下,要跟你對抗,他得有上法庭的覺悟
都說到你先生了,我覺得你在尊重你先生上面搞錯了一個重點
你先生他自己也搞錯了
在教養小孩方面,你跟你先生是最重要的決定者,這跟尊不尊重他爸媽沒有關係
你必須尊重小孩的父親,這當然沒錯
可是,那是在他也出力在小孩身邊的情況
當他因為職業關係沒有辦法在小孩身邊,小孩的日常狀況就是你來決定
當你覺得他父母不妥當且有實際事蹟佐證的情況下
沒辦法處理事情的人是有什麼資格決定事情?
他可以提供你一個他父母可以幫忙的"選項"
而要不要用這個選項是實際在處理及承擔事情的人來決定,也就是你
看來,你把一部份的決定權交給一個不在場的人
而且,你也把一部份的責任交給了一個你覺得不恰當的人,也就是你婆婆
你婆婆是不是雙面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讓你的孩子不受到雙面人傷害
因為你的子女沒有選擇
至於你先生,我只能說
自己媽媽想把自己小孩帶去中國念弟子規,這樣還只覺得不妥,也是奇葩了
兩位爸媽,學一下孟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