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很久,決定回文
妳先生是不是單純想在外人面前顯示他很會「教」老婆
坦白說,我不是他肚子裡的蛔蟲,我不知道
但他的行為很明顯造成你的困擾,甚至可能是痛苦
到底有多嚴重,我們沒有VCR,只能從文字中揣測
如果狀況嚴重到你很難忍受,下面給你參考一下
不是只有被揍才算家暴!精神科醫師:當對方讓你覺得不值得被愛,就該離開
https://www.businessweekly.com.tw/careers/blog/14291
你的狀況到底有多嚴重,照你文字敘述
板友很難得知
我只是想說,類似的狀況甚至更嚴重的,板上過去都有
前幾天還有一位先生慣性外遇還會打太太的例子
大家看到動手打人,都很清楚知道這是家暴
但情緒暴力、語言暴力、控制行為、情緒勒索、言語暴力...etc其實都算家暴
卻因為沒有物理性的傷害,往往讓人忽視
可無形的傷害,有時是更難治療也傷害更深,甚至可能影響到下一代
你要怎麼處理妳和妳先生的狀況
坦白說我不建議第一篇那種硬碰硬,每個人的個性不同、配偶個性更不同
那種方法不見得有效,甚至弄不好就會把事情搞得更糟糕
訓獸師的作法不適用於每個人
從你的文字敘述,我想你還沒走到離婚這一條路
但我依然建議你找專業相關領域的諮商師,自己先去諮商
透過專業引導,找到你認為適合你自己、最能夠和先生溝通的方式
治療師/諮商師並不會勸和或勸離,他們的目的是幫助患者/客戶
找他們心目中到最舒服的生活狀態。如果最後客戶/患者表示他們真的無法和伴侶溝通
或是溝通無效、伴侶變本加厲,那諮商師/治療師也會幫助你,
建立safety plan(安全計畫),想辦法讓你在安全的情況下,離開痛苦的根源
當然,如果你先生願意一起去找治療師談,那也很好
我目前在美國,雖然這邊諮商師/治療師/心理醫生相較於亞洲算觀念算非常普及
依然有受過高等教育的人,認為找治療師是浪費錢,或視為這是弱者、精神缺陷的代表
而拒絕接受專業協助
妳先生屬於哪一種,沒有人比你更清楚
如果他私底下還能溝通,那最好。這表示你們之間的關係還有希望
下面有點離題,但就我身邊看過也聽過的案例做一點分享
情緒暴力、精神暴力,是可以判離的
但蒐證比較困難。
台灣要怎麼做,這部分需要請教專業人士,最好是有類似經驗的離婚律師
但我記得曾在報章媒體上看過精神虐待判離婚的例子
在美國面對精神暴力、情緒暴力型態的家暴蒐證,
最常見的一種方法是類似日記一樣把時間、地點、細節都寫下來,越詳細越有參考價值
到底是夫妻吵架?還是真的精神暴力、情緒暴力、控制行為..etc.,
法官到時會判斷,專門負責家暴事件的社工、心理治療師也會判斷
(所以是不是亂編故事,有經驗的人也能判斷出來)
控制行為的例子,不只是行動上的,還有經濟層面、社交圈的控制
(ex:限制配偶使用手機、限制配偶出門、限制配偶交友範圍...etc.)
情緒暴力、精神暴力最常見的就是羞辱,羞辱不只是罵髒話
故意貶低配偶,說配偶什麼都做不了、說配偶無能...etc.這都屬於精神暴力
更嚴重一點,就是最後被羞辱的那一方被洗腦成認為自己真的一點價值都沒有
(這個我想大家也在過去版面上看過,特別是上一代的台灣父母婚姻)
不順從他們的意思,就出言威脅恐嚇、逼迫配偶順從,這都屬於家暴
在美國,這最常見遇到這類型的家暴,就是移民婚姻。
公民配偶方威脅自己的移民配偶,如果不順從他們的意思,
就不幫忙辦綠卡或驅逐他們出境。甚至依此來逼迫他們進行各種性行為或禁止配偶出門
有些更渣的還會扣押配偶的護照、移民文件(這種在各大城市的移民庇護所不少見)
目前上述行為都被當地執法機關視為嚴重的家暴行為
所以美國有種東西叫做家暴綠卡,有些家暴綠卡受害者是真的非常非常慘
甚至一些施暴者已經學精了,知道不該動手,結婚前都藏得人模人樣
結婚後改用精神虐待、經濟控制,更難讓受害的配偶逃離那個環境
而且因為文化差異,家暴綠卡申請者和施暴者,有相當比例都是華人...
我身邊有個例子,雙方都是美國知名學府的法律系學生(學長與學妹,都是ABC)
男方就是不斷貶低女方、羞辱女方,甚至故意作勢要打對方(但沒真的動手)
甚至還會技巧性地控制女方的行蹤
所以很難搞,好幾次把女方嚇到不敢回家住(當時他們同居也訂婚了)
但好在女方有一天像牛頓一樣被蘋果砸到頭(誤),大澈大悟醒了
在法律系畢業前果斷分手,沒傻到步入禮堂(女方親友團當時開心地只差沒擺流水席)
我知道上面的例子會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法學院的還會變成這樣(我朋友現在已經是美國的執業律師)
但當你面對的是自己的學生時代初戀情人
又是一個人一步一步進入施暴環境時(是的,很多非物理性傷害的家庭暴力,施暴者
都是一步一步轉變,不會馬上就原形畢露)
很難馬上醒過來。她自己回首當年,也表示那段時間到最後認知很錯亂
往往一點小事就被抨擊、羞辱,到最後一點自信都沒有
我知道後面有些離題了,但寫這些是想表示
不要因為妳先生沒動手把你打到鼻青臉腫,就認為他的所作所為不是一種傷害
至少他在眾人面前訓斥你,已經讓你感到受傷了
這類型的施暴者,有時候因為文化(包含家庭文化)與性格缺陷,
根本不認為他們的行為是錯誤的,甚至會合理化自己的所作所為、繼續把錯推給對方
這遠超過「個性不合」
如果對方還有同理心,你和伴侶反應後應該就會主動修正,那你們的婚姻都還有希望
但當你屢次反映甚至如法炮製,對方都無動於衷時
誠心誠意建議你,為了未來人生的幸福快樂,這段婚姻的續存與否需要仔細考慮
伴侶之間的金錢觀不同,因此吵架:這叫單純夫妻吵架與個性不合
伴侶之間的音樂品味不同,因此吵架:這叫單純夫妻吵架與個性不合
伴侶之間因為家事分配不均而吵架:這叫單純夫妻吵架與個性不合
但,伴侶之間因為一點小事,其中一方就公開羞辱、訓斥另一方
這絕對不是夫妻吵架與個性不合。
你們彼此應該是地位平等的存在,個性強勢不表示可以不尊重配偶
不擅長面對衝突,也不表示需要忍氣吞聲一輩子
你該繼續這段婚姻、和先生溝通?
還是果斷離開?
沒有人能告訴你答案
但如果透過專業諮商可以幫助你更堅強,讓你找到最適合你的處理方式
若能因此改善你們之間的互動,我認為很值得試一試
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