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rissomfeng (呆呆呆蘑菇)》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我與老婆有買一間三房兩廳小公寓,但老婆長期都在國外工作,
: 所以房子平時只有我一個人住。
平常都是你自己一個人居住,
所以家中的一切都是你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
可以享有完整的生活空間、隱私,
不需要擔心任何事情,一切都在你可以掌控的範圍內。
: 老婆的姊姊因為婚姻失和與婆婆鬧得不可開支,於是搬來借住我們家。
: 我從一開始就是完全反對他來暫住,因為我是一個很愛安靜、乾淨整齊的人,
: 我把之後可能會發生的一些情形都跟老婆說過了,包含他的小孩子很皮很吵、
: 會亂破壞家裡的東西、家裡會變髒、會去嚇貓咪,生活習慣不同等等。
對於一個比較不在意自己居住空間必須維持整齊、整潔的人來說,
會比較可以接受自己原先能夠掌握的一切,有外人來打擾。
因為這樣的人,只需要擔心自己的東西不要在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被偷走」就好,
其他對他來說都只是小事,不太會影響到他的心情。
但對於像你這樣子的一個「愛安靜」、「有潔癖」的人來說,
若突然有一個「無穩定信賴關係」的人,突然要來和你共享原只屬於你的生活居住空間,
這對你來說,無疑就是「敵軍進犯」。因為你原本可以支配、掌控的一切,
突然都變成你無法掌控的事了。(因為我們永遠不知道別人在想什麼、會做什麼)
也許你很珍惜的物品,會被「不知情、善意」的人給碰觸,
而這樣的碰觸雖然不至於造成物品出現「真實損害」,
但對你來說,你的心理會認為那個物品的完整性已不復存在。
再加上你提到家裡有養貓咪,大多數的貓都是相當敏感,
一點點威脅都能把他們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安全感」給破壞掉。
確實不適合突然有「不溫柔」的人類出現在他安心的居住空間內,
這樣對貓咪非常不好。所以可以理解你的心情。
但你也可以事先跟老婆的姊姊溝通,請她多多注意行為舉止、講話音量、小孩動態。
你也可以多陪貓咪,讓牠感覺到你的保護,牠一定可以理解的。
: 但礙於人情關係加上老婆一直拜托,不得不妥協,
: 前提是我要求頂多住兩個禮拜讓他找到房子租,長住真的沒辦法。
其實這邊就看得出來,你應該是完全沒有把老婆的姊姊當成自己家人在看待。
因為你只是因為「礙於人情關係」加上「老婆一直拜託」,才勉強答應。
但你內心超級不爽,超級不願意協助老婆的姊姊。
我想問:
如果今天換作是你自己的姊姊,
獨自帶著小孩+無處可去,你也會因為不想要自己居住環境被打擾,為了保護貓咪,
而拒絕自己的姊姊來住嗎?
如果你的姊姊是照顧你的,而你卻拒絕姊姊來住,又無積極幫忙姊姊(例如幫忙找房),
那我會覺得你是很無情的人。
如果你跟姊姊感情普通,但你拒絕姊姊來住,也沒積極幫忙姊姊,
我也會覺得你是很無情的人。
只有在你姊姊是那種無情傷害過你的人,那你不理這樣的姊姊,我覺得很理所當然。
因為會這樣對你的人,就算有一點血緣關係,也不能說是家人,連朋友都不是。
你表面看起來好像願意為了老婆的家人做犧牲,
但其實你內心根本是心不甘情不願的,
我覺得你當初就應該要斷然拒絕,
讓別人知道你就是一個很在乎自己的居住空間,不希望任何人來打擾的人。
但你又因為不想要被評價為「無情的人」,才選擇這麼做。
難怪你的標題會打:「道德綁架」
: 在他住的這段期間,我覺得真的很痛苦,客廳的空間堆滿了他的雜物,
: 小孩子吵、愛尖叫,習慣又差,東西愛亂擺放、家事不幫忙做,
: 自己的垃圾、小孩的尿布都在等我幫他們丟。這幾天我真的是氣起來不丟了,
: 水也不裝了,堆在陽臺的兩三包"他們"的垃圾,
: 堆了一個禮拜才意識到該丟了才拿去丟,小孩子要泡奶粉沒水用了才去提水。
: 當然以上這些我只跟老婆抱怨,而老婆也只是叫我忍耐,所以我每天心情都很糟。
完全可以理解你的痛苦,雖然我本身不是一個有潔癖的人,
但任何一個懂得「尊重」,且有「同理心」的人都能理解你的感受。
你的老婆如果聽到你抱怨這些,有跟你道歉、道謝的話,
那她真的是很愛你,也很感激你的。
如果她只是叫你忍耐,沒有跟你說謝謝、沒有跟你說抱歉,
這樣就真的是老婆的不好,
也有可能她這個時候已經在氣「你沒把她姊姊當自己姊姊看」的這點了。
說實在的,一個成熟的人,是有那個智慧能夠在「不撕破臉」的情況下,
像別人述說自己的不滿的。
你只跟你老婆抱怨,卻不去跟老婆的姊姊好好溝通??|
至於你老婆的姊姊沒有主動家事的這點真的是很不妥。
小孩子吵、尖叫、習慣差,代表她教育小孩的方法也不對。
可是,會不會是她以為你是主動願意幫忙她的?
會不會她以為你也是自己人,是站在她那邊的,所以沒有開口要她做家事?
她有主動跟你說謝謝嗎?有的話可能是她真的這麼以為,且她不知道其實你很困擾。
她如果沒有主動跟你說謝謝,那真的就是她姐姐很不會做人了。
: 好不容易最近他找到房子租了,算一算時間也差不多住了快兩個月,
: 我後來真的忍不住了,我要求他搬出的時間離他入住租屋處的時間早了幾天,
: 他說好,再去借住別的朋友家,老婆知道之後很生氣,
: 認為我為什麼差這幾天不讓他住要叫他搬,變成我老婆在跟我冷戰。
兩個禮拜變成快兩個月,這真的是差滿多的。
不知道你老婆的姊姊有沒有工作??小孩幾歲???
看你的文章後面有提到「奶粉」,因此我推論其中一個小孩還是嬰兒,
另外一個應該也不過只是個5歲以下的幼童吧?
那想請問你認為她一天當中可以出去找房子租的時間,有幾個小時?
兩個禮拜對於一個「單身」+「有工作」的人來說,要找到租屋處不是什麼難事。
但對於一個「獨自帶小孩」+「沒工作」的人來說,要找租屋處就很難了。
具體情況你比較清楚,
也許老婆的姊姊因為需要帶小孩,不方便獨自外出找房子?
也許她錢不夠,有苦衷,所以才多住了一些時間?
我知道你一開始給的期限是2個禮拜,
結果老婆的姊姊住了快2個月,你覺得很生氣,覺得超出你的預期。
可是......她都已經找好租屋處了,你也知道入住時間何時了,
再忍個幾天就好了,
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你要這樣子要求她搬出???
現在並不是她姊姊死賴著不找房子,你要求她趕快去找房子。
而是她已經找到租屋處,你也知道她可以搬去租屋處的日子,
你卻還要叫她在可以搬進租屋處前趕快搬走
我覺得這樣很絕情耶。她東西很少嗎?
聽你說起來她東西好像蠻多的啊!
你竟然要一個獨自帶兩個小孩的女生,為了那短短幾天,多搬一次家?
我覺得你這邊的作法真的很不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