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不要給
因為原PO問題不在於給不給
而是給的方式太控制狂
還要登記 還要你覺得合理
不然請原PO把所有卡跟錢還有存簿印章都給老婆半年
只能請款跟老婆覺得合理才拿錢
如果這樣也OK那我....也沒意見
※ 引述《c31547 (Jesse)》之銘言:
: ※請注意,本板文章發表後即無法自刪,請再次確認再發文。※
: 1. 對婚姻關係的心情抒發。
: 2. 雖為心情抒發,但仍須接受板友公評。
: 3. 若為正向心情分享,可考慮使用[閃光]或[閒聊]分類。
: *[1;31m和*[m是顏色控制碼,請不要刪掉他們!
: ===================== 以上請按Ctrl+y刪除,以下請勿刪除 =======================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YES/NO目前我老婆是全職媽媽,
: 我有給他一張信用卡隨時可以刷,
: 平常所有一切開銷都是我在支付,
: 需要錢,只要她開口我都會給,
: 並且我會擺一筆錢在家中,她需要錢可以去拿,只要登記一下日期及用途,
: 可是我們時常因為她沒有零用錢而吵架,
: 她覺得他想要一筆她可以自由支配而不需要開口跟我要的的錢,
: 她沒在工作、沒安全感我可以理解,
: 所以家裡開銷從來不花她戶頭的錢,
: 讀書存的保險解約是在她戶頭、結婚女方禮金她全部收走、她戶頭至少有上百萬,所有開銷費用我全數吸收、蜜月、月子中心、想換新手機等等..其他只要我覺得合理我能負擔的,我盡量滿足她。
: 但我不懂,為什麼總是要跟我談錢,
: 我不覺得我有愧對他們母女,
: 我該怎麼跟她溝通才好..
: 真的應該額外給她零用錢嗎!!?又該給多少?有人有相關經驗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