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另一半社交活動過多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19-11-29 14:53:15
推文有些版友意見很不錯,輪流交換任務。
事實上另一半要去參加活動都會先告知我,這點是沒有問題的,只是針對頻率上的頻繁度
個人比較有意見。
經過下午溝通,以後小孩的任務就輪流,畢竟時間有被綁跟沒被綁的感覺是有差的。
現在小孩安親班的課業多寡不一,經常都要分趟接送的。
謝謝大家的意見,其實很不喜歡在這邊PO文,也希望大家婚姻都沒問題永遠不需要在這
邊丟問題。
不過有一個風氣我建議要改善,就是針對事情來發表意見。人家問什麼,就針對問題。
像這個即將被告的版友他推文兩則
噓 ja11s4o1n7: https://i.imgur.com/Xls3P3Z.jpg 11/29 13:36
噓 ja11s4o1n7: https://i.imgur.com/sodK0UD.jpg 11/29 13:38
是在哈囉?
他爺爺的我不能以前有被正妹當工具人的經驗?還是要聖人才能婚姻發生問題來發問?
還是因為我以前有被正妹當工具人的經驗,所以活該現在碰到問題?
然後秋天我他爺爺的就不能起秋,一起秋就是爛人,活該婚姻出問題?
然後我以前也不能有喝茶的經驗?然後又怎了?現在喝茶是怎了?喝茶都合法化了,
套句賭神說的:喝茶,我無所謂阿,沒在專區罰款一千五阿。
對事不對人是長久使用BBS的人應該有的基本認知。不然沒完沒了。
作者: simonfz   2019-11-29 14:59:00
那個,版規15-3請注意下嚕
作者: vesia (歐帕)   2019-11-29 15:05:00
那個,他推圖內容是你公開版面的發文,這樣可以告什麼?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9-11-29 15:06:00
po上來2小時就溝通改善了這邊發文超好的啊
作者: vesia (歐帕)   2019-11-29 15:07:00
如果是肉搜公布現實姓名地址電話之類的可以告啦搜尋作者看文章,應該沒什麼可告的
作者: xulu0 (miss)   2019-11-29 15:09:00
不喜歡來PO文就別PO了
作者: OneDrive (囊括生活大小事)   2019-11-29 15:13:00
可以告然後不起訴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19-11-29 15:14:00
謝謝simonfz的告知,已修文。剛問完了,偵查庭一庭就是五萬。若有起訴進入法院,一審也是五萬。各審都分開算的。最多會花到十萬。應該還好。
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   2019-11-29 15:23:00
zzz
作者: vesia (歐帕)   2019-11-29 15:24:00
十萬算還好,應該薪水不錯,真心羨慕
作者: akiraonlyone (ギンカ*チームkazu)   2019-11-29 15:27:00
提醒你喝茶實質上沒有合法喔 台灣還沒有縣市有專區然後是可以告啦 只是會不起訴 不要浪費資源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11-29 15:39:00
沒起訴你要再議也是5萬,最後花10萬收到再議駁回www
作者: gen001 (qmo)   2019-11-29 15:40:00
好啦下去了崩潰到要發兩篇
作者: minniegc (Minnie)   2019-11-29 15:41:00
好喔
作者: seaping (())   2019-11-29 15:41:00
他就是要花十萬爭一口氣,你就讓他花吧
作者: gen001 (qmo)   2019-11-29 15:42:00
經辦會說,這幾天的規費真好賺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11-29 15:42:00
若發回續行偵查就更好玩了,可能最後花15-20萬還進不了法院,不過律師同學做這個CP值很高應該很開心
作者: cube1106 (2014.6.20)   2019-11-29 15:57:00
莫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   2019-11-29 16:03:00
X1??
作者: moniya (⊙⊙)   2019-11-29 16:05:00
事已至此,拜託提告後要證明一下,免得被笑話
作者: ccccch (Penta)   2019-11-29 16:07:00
要告快告 是要發幾篇
作者: lonelysam (挺湖小旋風)   2019-11-29 16:10:00
好啦 要告去告拉 最後不起訴記得上來回報欸
作者: anitgirl (夏夜雨最好眠)   2019-11-29 16:13:00
這文說專區外喝茶大不了罰錢,算不算 19-2?針對問題發言,也要看發文的人是誰...對鬧版的,幹嘛認真...
作者: OneDrive (囊括生活大小事)   2019-11-29 16:16:00
呵呵大家快來看
作者: taiwancola (台灣可樂)   2019-11-29 16:23:00
5566好多粉絲
作者: viviancool (老爹)   2019-11-29 16:24:00
首先呢,你先會被水桶,然後多重帳號部分應該會送
作者: sfie (姬語焰)   2019-11-29 16:24:00
喝茶不就是嫖客嗎?大概不起訴連面都不必出吧哈哈哈
作者: QchchQ (情比金堅)   2019-11-29 16:28:00
好刺激唷 記得回報唷^^ 能S起來嗎
作者: cess (ooXX)   2019-11-29 16:30:00
送帳號部去清查吧!講這麼多做什麼?!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9-11-29 16:30:00
按鈴記得不要按成愛心鈴喔
作者: yy0222   2019-11-29 16:30:00
看來vava5566是個愛起秋的低能兒人渣訟棍lol
作者: hifrankya (小新)   2019-11-29 16:35:00
蠻想知道能吉哪條,連公然侮辱應該都很困難XD
作者: shadow2002 (幸運を祈る)   2019-11-29 16:37:00
可信度0%的文 內容根本不用看
作者: j8630222 (75G)   2019-11-29 16:40:00
告什麼啦
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   2019-11-29 16:41:00
送帳號部+1
作者: kingandqueen (家庭是最堅實的後盾)   2019-11-29 16:43:00
我智商太低,原po到底男生女生啊?
作者: viviancool (老爹)   2019-11-29 16:45:00
原PO顧小孩超忙的,忙到2年來在PTT發了1300多篇文章平均每天約2篇文章,照顧小孩真的很忙
作者: akiraonlyone (ギンカ*チームkazu)   2019-11-29 16:51:00
不知道他的律師同學怎麼跟他說的
作者: linxchung (rosemary)   2019-11-29 16:55:00
哈哈哈
作者: sundaylover (sin)   2019-11-29 17:00:00
要告人耶><
作者: anitgirl (夏夜雨最好眠)   2019-11-29 17:00:00
用 bbs 久了應該會知道,對事不對人很浪費時間吧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19-11-29 17:02:00
是阿。感謝大家的意見喔。
作者: deuxcremes (hi)   2019-11-29 17:04:00
氣還沒消喔?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19-11-29 17:05:00
沒什麼好氣阿,是覺得無聊人很多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9-11-29 17:05:00
我來看戲
作者: s128128 (d-_-b)   2019-11-29 17:06:00
我也覺得可以告啦,但不起訴,顆顆。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19-11-29 17:06:00
反對喝茶討厭喝茶大有SEX版可討論
作者: ro9989   2019-11-29 17:08:00
有病要吃藥
作者: elpsycongry   2019-11-29 17:09:00
無聊人很多 在這裡發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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