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另一半會抽煙,但和他多年前就約定好,他不在我面前抽煙。
不過,實際上是,偶爾他還是會在我們共同出門時,走在我背後保持一點距離抽煙。
今天因為這件事而爭執,雙方的論述如下:
我:不是說了不在我面前抽煙嗎?我真正不爽的點是你每次都說 “我真的沒在你面前抽
阿!”為什麼要跟我玩這種文字遊戲?我們是在談合約還是事業生意夥伴嗎?一定要字字
斟酌到這種地步嗎?你可以跟我說你真的很想抽,但不是用這種文字遊戲、這種態度理直
氣狀的跟我說你沒違反約定。
他:我就真的沒在你 “面前” 抽煙阿!你誰阿?都是你要求別人說了算?我對約定的理
解就是面前不要抽就好,我已經很少抽了好嗎?你第一天出社會嗎?是你自己沒把條件想
好說清楚,還反過頭來指責我,不然就都不要有約定了阿!
以上,我想探討:
(1)大家在跟另一半溝通時,也常會發生用字遣詞認知有落差,導致雙方不愉快的狀況
嗎?
(2)我的另一半是真心覺得他沒違反約定,還是只是不爽我管他抽煙而強詞奪理?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