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我一直全職在家帶四個寶寶,
沒想到老公竟然嫖妓多年,
先說結論,我決定跟他繼續過下去,
希望大家不要砲我也不要酸我,
這是我權衡之下目前最好的辦法,
我已經傷心掙扎好一段日子,
就請大家高抬貴手吧。
我想問的是我該如何保有我最大權益?
房子他媽出一半、貸款他繳的,
因此名字當然是他的,
我查過法規就算他更換房子所有人為我,
將來只要提出證明我無出錢,他要的回去,
我好像一點保障也沒有。
他現在表現的萬般後悔想挽留我,
表示我提出的一切要求他都答應除了離婚,
他住國外賺的是外幣,
我好像也沒辦法每個月管錢,
我到底應該如何?
Ps再次拜託不要罵我、也不用拍我我會很堅強的
我有點不懂最大權益是什麼?想要房子?問題是房子你也沒出錢。家用也是對方全包吧?帶孩子、作家事算薪資給你,你也要再拿出來分擔家用吧?沒道理有賺錢又不付家用吧。最後一段我更不懂,你們是跨國夫妻嗎?
每個人狀況都不同 帶著四個孩子說實在錢真的比什麼都重要 為了錢不離婚也沒什麼不對 (1)列清楚妳的訴求後諮詢律師 (2)驗性病老公在國外發生意外或賴帳不付錢等風險也要評估
其實如果鐵了心把老公當工具人ATM的話是也不用勉強自己跟孩子搬去國外適應新生活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20-01-09 16:46:00這種條件跟他要房子?人家最多就先答應 之後拖久了一樣不會給妳的 條件那麼差沒被離婚就很好了 多要點生活費還比較可行一點
我覺得蠻理智的 他都嫖妓了 你也該想退路如何可以過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