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enz (nothing)
2020-01-19 10:51:05看來婚姻當中錢的事情果然很現實
認真算了一下
買房是在交往前,我爸用我的名字,跟我說他幫我出頭期款,讓我自己還貸
所以頭期款約六百萬,是我爸媽出的錢
當時貸款約1200萬
我陸續用自己薪水還,再加上婚前我媽媽把我以前給的孝親費讓我去付房貸
那時還到還差六百萬
本來是計畫讓我們夫妻接著按月還
當時他爸媽主動說,孩子背房貸太辛苦,他們可以幫忙
但希望房子登記改成我和老公各半
最後我老公自己出200萬,剩下由他爸媽出
我的認知是,我(+娘家)出了較大比例,所以我不需要向婆家退讓
我老公有取得一半產權,所以我應該也不算佔婆家便宜
現在小家庭的生活我們就靠自己,
所以家裡的事我和老公做主就好,是合理的權力。
當然我現在發現,婆家的認知和我差距很大
各位再幫我分析分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