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了舊文,你一直聚焦在婆婆身上,先生的敘述非常少,有篇原文如下:「不菸、不酒,
有穩定工作,對外人待人接物也很不錯,對我也不差。他媽逼我們離婚,他也說他寧死不
跟我分開,但就面對他媽媽這一點完全無招架之力。」
醒醒吧!你先生對你非常過份,他只是把責任推到自己媽媽身上。你先生金錢全部上繳媽
媽,家事全部丟給老婆做,放任媽媽欺壓老婆,這樣還叫做「對你不差」?媽媽逼離婚時
你先生寧死不離,這時候就不聽媽媽的話,不是說「他完全無招架之力」嗎?你又不是跟
婆婆登記結婚,婆媳問題你先放一邊,面對她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和其他家人一樣裝傻。
最大的問題是你先生,他是「既得利益者」當然不會想離開原生家庭的舒適圈。全部家事
只是從媽媽做變成了老婆做,下班後學爸爸當大爺好快樂。全部金錢還是照舊上繳媽媽處
理,基層公務人員薪水不多但穩定,收支都不用自己煩惱。
問你先生「金錢和家事」他可以幫你分擔哪些?如果他依然擺爛,你就該為自己未來好好
盤算了!!寶寶還小需要婆家支援,你就先暫時忍耐幾年,等孩子夠大可以自理再搬出去
分居。金錢方面,你要多存一點自己的私房錢,財力足夠才可以真的經濟獨立。家事方面
,除了好好照顧孩子,其他事情就不必太認真做。
這個方法是從一個外籍新娘身上看到的,她花了十幾年終於可以帶著孩子搬離婆家。我真
的覺得她很厲害,至少讓孩子和自己的將來多了一點希望。不要把太多心力浪費在不愛你
的人身上,好好照顧自己和愛你的小孩,這樣生活至少會沒那麼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