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夫妻新婚購屋
房款總價1130萬
頭期款339萬
貸款791萬
頭期款婆婆贊助100萬,老公出139萬,我出100萬
貸款目前由我出,每月約28000,從去年1月開始繳,繳了1年左右
房子婚後買的,登記在我名下
因為每個月貸款幾乎薪水的一半,加上還要給我媽孝親費,覺得一年下來有點吃不消,因
此今年要老公開始分擔一半房貸,但是老公不願意…
他說
頭期款他出的比較多(他媽100+他139),因為他媽的錢就是他的錢,
所以至少要等到他多出的頭期款跟我出的房貸打平之後,再來分擔房貸
被這樣計較我覺得滿難過的,想說當初會買在這地區除了便宜也是因為這裡是老公家族的
老家,離他媽家也超近,公媽都遷進來我們家了,以後要拜他家的祖先,小孩生下來跟他
姓,家裡幾乎都是他的東西,然後要求分擔房貸就得到這樣的回應…
問題點…
1. 請問大家房款都怎麼分擔?
2. 他媽的錢就是他們家的錢就是他的錢,是這樣嗎?
謝謝。
其實我也覺得妳先生說得沒有錯 給母親的孝親費能減少一些嗎 或是改共同登記?
改共同登記吧 不過公婆都住進來 那男方多出合理婚後登記在誰名下都一樣是共同財產 只是心情問題
我覺得就算等到你出到大家平等,他婆婆還是會認為她當初這間房子有多出錢
結婚前不討論好生活支出,現在討論不嫌太晚?除非男方收入高你很多,否則真的不認為他說法有錯。大家平均分攤很公平?還是認為就該男生出?那這樣婚前就該說清楚,你情我願也可以。否則如你所說,孝親費你給你自己父母,那為何不認同他媽的錢是他的錢?你能給自己父母,他那邊就不該算?
講話有底氣的是先生吧?就先生看來他已經先多出了啊原po現在最好的做法就是把全部收入開支攤開來跟先生好好談,若要請先生先多出的話,看要用什麼條件交換,例如房子改登記比例之類的,而且說難聽點,先生說不定也對妳拿孝親費回家心中有不滿只是沒說。
呵呵 登記在自己名下就不計較了歐 xdddddddd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