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算法很合理,只是你現在就是發現自己手頭很緊,才希望他可以幫忙分擔房貸。有個
方案你參考一下,我覺得應該是還算公平又可以解決你的困境。
老公多付的頭期款139萬,每月房貸約28000元,相除之下,代表你必需自付房貸約50個月,
公平後他才願意一起平分房貸。你自付房貸滿14個月後,請他先幫忙平分房貸,剩下36個月
房貸就留在最後三年再換回你自付。
我覺得你先生應該會同意這方案,畢竟他頭期款都先多付了,幫家裡省了不少利息。然後記
得請人幫忙要身段柔軟,不要去扯房貸以外的事情,話題失焦最後只會變成找架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