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我們家的狀況,把家事簡單分成
1. 清潔類(鍋碗瓢盆、衣服、居家整潔)
2. 育兒類(接送陪伴、餵女兒、洗澡換尿布)
3. 採購類(上市場、女兒用的)
4. 烹飪類(我們吃的、女兒吃的)
我跟太太的分工是我1234 / 我太太1234.........那不是一樣了嗎?
沒錯,我們都認為這些阿哩阿雜的家事除了哺乳有特殊性外,其他事兩個人都應該要會要
主動互相配合的去做。
我們都有上班,所以平日一家三口相聚的時間已經不多了,先到家的就準備晚餐,另一個
去保母家接女兒,吃完一個洗碗一個餵女兒喝奶。週末也是該打掃的該洗的該準備趕快弄
好才可以耍廢休息,哪有功夫去一一分配誰做什麼,做完還會互相道謝XD,如此結婚三年
還真的沒因為家事有什麼爭執。
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