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ss44 (再出發)
2020-04-30 04:09:29故事背景:
雙薪家庭,目前有一個十一個月大的男孩,都送保母照顧(一萬八一個月),家庭開銷跟
房貸一律都是男方負責(約五萬),而老婆賺的(約四萬)都是她自己的零用錢跟她要買
給小朋友的衣服玩具
疑難雜症:
無奈老婆最近因為工作不開心一直吵著想離職當全職媽媽留在家裡陪兒子,但是我們彼此
卻為了「核薪」這件事鬧得不太愉快,因為我其實覺得照顧自己的兒子應該不能夠談「薪
水」,畢竟這本來就是一種責任,況且也是自己自願的,不是應該有一些基本的生活費就
夠了嗎?所以我就提出兩萬五含開銷生活費,多的就當你賺的,不夠我再補,但她卻認為
我應該至少要給她三萬塊的薪水這樣離職才會划算。
不過話說回來我今天的黑人問號是,又不是我叫你離職照顧小孩的,人家保母照顧的也是
很棒啊,而且一向都不需要她分擔任何家計,為什麼反而自願不工作帶小孩還要跟我要錢
?請問各位過來人,有沒有遇過類似的情況,如何解決才是最佳解?還是我算數比較差?
由於本人從事的工作屬於早出晚歸類的,其實真的不太想讓老婆自己一個人在家顧兒子,
然後一天到晚問你什麼時候要回來的壓力,或者可以想像你下班回來之後,她會跟妳抱怨
帶兒子一整天有多累又同時做了多少家事,晚上也要求我分擔一些。
綜合以上,真的不曉得該如何繼續談判下去,應該繼續鼓勵上班呢?或者應該堅持帶自己
的孩子談什麼薪水?還是乾脆就乖乖核薪讓她開心當全職媽媽就好了呢?有時候金錢觀這
種東西,當初如果沒講好,真的很容易一步錯 步步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