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覺得等到真的太太在家帶小孩那一天,
又會因爲長期帶小孩的疲累而抱怨你家事做得少,
我認爲最大的關鍵是夫妻在家庭貢獻上分得太清楚了,尤其是金錢。
為什麼不把錢都給他管或放一起,讓經營家庭的起點建立成生命共同體,放在銀行他可以
領的錢就是他的,同時也是你的;
那收入減少時你有壓力,他也有壓力,自然能明白你倆之間是零和遊戲,並無資源互相搶
佔的問題。
原po已經支出家庭大多數的開銷,代表心態上比較不分彼此,但言談上溝通上是否還是讓
太太感受到不是一體,個體的觀念植入家庭後,對方感受到之後,便更會去搶資源。
回到實務面,如果我是你,就先一邊順他的意一邊植入生命共同體的觀念,慢慢地他會去
感受那樣的狀態對整體家庭來說,適不適合,搞不好你會發現你也覺得適合。
※ 引述《Ilovecats (~貓~)》之銘言:
: 首先,我個人是不贊同你老婆要求做家庭主婦
: 因為看你文章 我理解為 她只是不想工作
: 什麼帶孩子只是藉口
: 並且,她四萬左右的薪水 VS 一萬八的保母
: 說實在的,她辭職顧小孩的代價是比較高的(不划算)
: 尤其,你的薪水是很不錯,月薪九萬
: 但是你家的負擔也不輕啊!光是房貸你就寫了要三萬四!
: 還有孩子小,正是噴錢的時候
: 所以我更加覺得你老婆吵著不想工作,實在是很不明智的選擇。
: (更別提,離開職場越久,之後想回頭找一樣水平或更好的職位... 難啊)
: 如果是你要求她辭職在家帶孩子,那麼我會認為你發薪水給她是應該的
: 然而,現在是她自己要求不想工作了要待在家顧孩子
: 所以你們反而是應該要認真就「家務、養育孩子的責任、金錢開銷」這些做協調
: 她有她應該付出的代價
: 當然你也有你的
: 我會建議,既然你無法說服老婆放棄做家管,又不想離婚
: (有孩子了 還是不要輕易離婚比較好沒錯)
: 那要不要考慮一下參考「月薪嬌妻」的做法?
: 你們先羅列出"所有"家裡日常必要的開銷 + 儲蓄
: 假設一個月呢,是:六萬元
: 那你薪水九萬,每個月發薪水三萬元給老婆
: 等於你們夫妻的收入是 2:1
: 那麼,家庭開銷的部分,你們也依照 2:1 去分攤
: 夫:收入 60,000 ; 負擔支出 40,000 ; 月餘 20,000 自由支配
: 妻:收入 30,000 ; 負擔支出 20,000 ; 月餘 10,000 自由支配
: 大筆的開銷,必須是夫妻倆商議後同意才花出去
: (多大筆叫做大... 你們夫妻自己商量)
: 還有,你應該需要跟你老婆強調一點
: 「今天既然是她吵著要待在家裡顧孩子,那照顧孩子的責任主要就是落在她身上。
: 請她不要、千萬不要之後換跟你吵什麼顧小孩很累、晚上假日都必須換成你來顧!
: 你的責任是好好上班工作賺錢+下班假日盡丈夫與父親的責任,她呢
: 她的"上班責任"就是顧孩子打理家裡,下班&假日盡的是身為妻子與母親的責任
: 你還是會分攤畢竟孩子是一起的。
: 可是,你就維持現在顧小孩的程度。
: 如果她嫌累,請她回頭找月薪三、四萬以上的工作,再來重新協調。」
: 這樣的方式,不曉得你們覺得適不適用呢?
: ※ 引述《boss44 (挖金憨慢供隈)》之銘言:
: : 看來大家對於故事背景尤其是我的薪水部分有些疑問,所以補充一下
: : 目前月收入約九萬多,然而家庭開銷說實話,我其實沒有理財記帳習慣,
: : 有可能是我少估了(房貸三萬四),只知道每個月可能只剩下個一兩萬塊錢在戶頭,
: : 但坦白說生活不致於太過拮据,只是對於花錢會比較計較想花在刀口上
: : 我想這也就是為什麼她總認為這些錢對我來說都是小錢,卻跟他計較這麼多
: : 忘了說當初還有一個條件是可以不用給薪水,但我必須把所有的錢都交給她處理
: : 其實今天上來是想聽聽看如果當初在這種家庭觀念沒有談好的情況下
: : 現在再來堅持這些,是不是最後只會變成硬碰硬而搞壞彼此的關係
: : 我倒覺得整件事情我應該沒有虧欠她很多,要錢出錢要力出力
: : 話說孩子剛出生時都是我負責照顧半夜,為的是體恤她下班後還要照顧孩子到我下班
回
: : 這樣如果都不滿足,真不知道我該怎麼做才能減少這些抱怨與她的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