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給想打侵害配偶權的你一些參考

作者: ReDmango (愛戰暱稱的哪個白癡)   2020-05-08 08:36:52
※ 引述《ArrancarnNo4 (4號)》之銘言:
: 另外,實務上如果A可以舉證證明她跟姦夫交往上床的時候主觀上根本不知道姦夫是已婚
: 身分
: 刑事民事都很有可能沒有責任
: 看原po文章很像法官認定A有侵權行為,除非法官是恐龍法官,不然就表示證據可能可以
: 證明A知道姦夫是有婦之夫後還有跟姦夫不正交往
: 這樣A可能也不全然是無辜的喔
: 我個人認為這都是很基本的判斷啦.....(以原po的文章為唯一依據的話)
: 沒辦法做到這樣還是不要隨便胡扯比較好吧
1.A女不一定是社會定義的小三,只能說 #整人大逆轉喔。
2.A女100%能夠證明與男方交往時,自己絕對不知情男方已婚,
就算是跟男方到戶政查詢婚姻狀況,也查不到已婚,
甚至A女要與男方登記都是會成功的。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0-05-08 09:45:00
?????什麼超展開,你是A的親友?不管A跟渣男交往時,渣男是否已婚,只要是A女在原原po與渣男的婚姻存續期間還有交往,那就是小三啊
作者: akiraonlyone (ギンカ*チームkazu)   2020-05-08 10:13:00
這男的真的渣到不行耶......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0-05-08 10:15:00
所以A女是婚前交往,交往時間比原原po早,且在不知情男方已婚之下與男方繼續交往,然後有墮胎?
作者: akiraonlyone (ギンカ*チームkazu)   2020-05-08 10:16:00
莫非是渣男劈腿然後先跟懷孕的苦主登記?不過苦主在法律上就是配偶,這是不爭的事實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0-05-08 10:17:00
不過如同樓上所說,法律就是保障合法配偶。該怨的還是渣男,都是他搞出來的
作者: akiraonlyone (ギンカ*チームkazu)   2020-05-08 10:24:00
忍不住看了舊文,渣男還偽造文書申請孩子補助津貼匯入自己戶頭...渣到骨子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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