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sLin (Lin)》之銘言:
: 老公與公婆對黃金金飾看法是貴買了也是浪費錢放櫃子還不如把錢省下來做別的事,但
因
: 為當初結婚我媽堅持要有黃金所以婆婆還是有送黃金,當然我父母也是有送老公黃金。
上面這段沒有疑義的是雙方協商後互贈金飾,基本上只要送的重量差距不大就沒有任何
誰佔了誰便宜或值得爭論的地方。
: 現在輪到小姑要結婚,新人覺得現在金價在高點,他們沒有要買。於是婆婆詢問老公,
我
: 們當初結婚的男女黃金金飾可否借小姑文定使用?
: 新人雙方都是高所得,雙方家境也不錯,就只是不想花錢在買(租)黃金上面但文定儀
式
: 又想可拍照的概念。
: 老公認為自己的妹妹要借用有什麼不可以,希望我能借給他們用,並說如果搞丟會賠給
我
: 。
: 現在老公就對我猶豫是否要出借感到不滿,覺得不借他要怎麼跟他媽說?也覺得我很小
氣
: ,但我覺得莫名奇妙,我就不習慣借出私人物品(之前也有幾次要借用我的東西)更何
況
: 是貴重物品,這樣就變我小氣嗎?一定該借他們用嗎?
: 備註:與小姑交情一般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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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件事沒有那麼難,就只是雙方標準不同而已。
今天對原po的先生和夫家來講,金飾本來就不重要。
原文就提到了,他們覺得那是浪費錢,不如做點別的事。
而原po的媽堅持一定要,說明對原po家來講是有一定重要性的。
原po也有說到結婚金飾對她而言是貴重物品。
在兩方標準定義完全不同的情況下,爭執就產生了。
每一樣東西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是不一樣的,
偏偏有太多人習慣用自己的想法去代入在別人身上,再覺得別人是錯的。
但他們有站在別人的角度完整考慮嗎?沒有,因為他們只考慮自己。
雖然如果是我,我也會很不高興,但我還是建議原po可以這樣做~
跟先生說:「我知道你覺得是自己的妹妹要結婚,弄壞了也會賠,借一下沒關係。
我懂你的想法,那我也希望你聽聽我的。對我來說結婚金飾是貴重物品,當時我媽堅持要
也是因為結婚金飾對結婚這件事是有它的意義的。
我不想借不是因為把妹妹當外人,怎麼會因為一個金飾就決定是家人還是外人?
我只是覺得這是我們結婚很有紀念意義很珍貴的東西,就跟你一樣,是我一輩子的唯一。
弄壞了弄丟了會不會賠根本不是重點,重點是我不希望對我這麼重要的東西冒著
被弄壞被弄丟的風險。
請他們去租,第一拍照也可以更好看,第二也不用跟我們款式重疊,他們還能挑喜歡的。
最重要的是後續不會有任何問題。
是基於這些理由我才覺得請他們直接去租會比較好。」
結婚是小姑的事,本來就和大嫂無關。
為了這種事和自己的隊友過不去甚至和夫家打壞關係就不值得了。
用個藝術一點的方式講,兩全其美地解決,才是聰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