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有po過家庭責任怎麼分配的文章,
有興趣可以a一下我的文。
簡單重點是,
我覺得家庭責任分成家務跟經濟兩面是不對的。
家裡的瑣事太多太雜,
怎麼可能只簡單二分法。
如果是這樣我也只要當出錢的人,
其他事都有人幫我做好好,
每天三餐吃飽,衣服香香,窗明几淨,多讚。
而且家中瑣事也很難完全換成金錢量化,這些事每一樣算成錢,根本無法精確。
十月懷胎怎麼算,
母奶的貢獻怎麼算?
不過,家裡的事總要有人做,
怎麼粗估責任呢?
我覺得大家可以用趴數算。
首先要先認清楚家是大家的,
所有的責任都應該兩個人一起扛。
再來家如果分大項,應該是育兒、家務、經濟。
大項依照家庭的不同,各100%。
如果總數是300%,
兩個人的負擔就應該150%上下。
像我們家,就是我經濟80-90%
(房貸車貸、大部分家用都是我扛,
我娘家也不寬裕,還要給孝親費),
育兒45-50%,
兩個人都輪流顧寶寶,輪流睡好。
家務20%, 我老公對家務很在行,
所以剩下的家務是我老公善良的全吃掉。
商量好就好,不要認不清母數高估自己的貢獻,
也不要擺爛不做導致全部壓在另一個人身上。
記住,你不做,你擺爛的部分勢必要有人補足,
時間久了,不平衡久了,一定會有怨。
婚姻要長久,不要讓其中一方有怨,怨久了,就變成恨。
時時檢視雙方loading是不是平衡,
夠不夠彈性,是不是可以互相cover,
一定要常常溝通這一塊。
單獨把育兒拉出來是因為我家有小嫩嬰,這項實在是大魔王,
寶寶已經長大的家庭可能有其他要操煩的大項,
例如拜拜,或是其他,
根據不同情況,大項是什麼,
可以夫妻自己決定。
但一個家絕不是可以分成,
在家做家務跟出外扛經濟這麼簡單。
既然互相約定好做夫妻,
很多事就應該互相,不互相,不溝通。
不了解對方的付出,
一昧覺得自己最辛苦,
人生都是怨恨,那幹嘛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