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po
大家的所有回覆我都有看
也謝謝板上的各位讓我有機會知道癥結點在哪
還有回了一整篇站內信給我的真的很感動。
先聲明我娘家在北市也是不輸老公家的,婚前沒有顧慮到住進老公家也要考慮到房租(孝
親費)這件事,
老公也沒特別提,我自己想太少了也有錯,
但是真的沒有要佔老公便宜的意思。
我個人算是在半公職的單位工作,每年也固定加薪3-5%左右,算蠻穩定 。
婚前也存了不少錢,至於買房子我自己是沒什麼想法,覺得用租的也可以,為什麼一定要
有房子在自己名下,每個月付那麼多本金利息 生活品質有比較好嗎?
這部分我還是不太懂,所以對於很多人說我只想要房子買在我名下,我真的一笑置之,可
能每個人想要的不一樣吧?
有人說我們太早踏入婚姻 我想也是,
當初我覺得30以後再結也不晚,老公很堅持早點結,交往期間的磨合都是沒問題的,所以
才結了這個婚。
平常跟朋友在外面用餐也都是讓他先出 我回家再轉錢給他 讓他有面子。
至於市場競爭力的部分,我沒有要吹捧自己的意思,只能說感謝爸媽的基因優良,照片的
部分還是不要傳上來貽笑大方了。
最後只想說 文章我不會刪,希望10年後來看這篇文章的我會是一個更好更會想的人。
謝謝大家給我的批評指教,也謝謝精算系的各位,讓我知道23%跟77%的差距。
希望大家都可以遇到合適自己的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