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眾多回應看得出來,幸福家庭的共同點不是公式,而是共識
婚姻中的問題未必出自一人
想套公式找出對方的錯處,對改善關係只是緣木求魚
為什麼板上風向有時這樣,有時那樣
觀察下來,撇除文筆跟行文邏輯,很大部分可歸因於po文者的心態
為免開花,僅就原文背景舉幾個例子:
若是女方PO文:
-老公錢賺得多,家用多出也是應該的。 (X)
老公賺得多,提升家裡的經濟安全跟生活水準,我也搭了順風車。(O)
-房子是公婆買的又如何。孝親費5000他婚前就在付,怎麼能算家用 (X)
老公付孝親合理。感謝公婆不收夫妻租金,在台北,每月家庭至少省下15000。(O)
-老公家用只比我多出一兩千,就要我多做家務,我是女傭? (X)
老公多賺錢,家務我多做點。各獻所長提升效益,不養蟑螂穿臭衣。(O)
-新房子我不掛名,憑什麼要我出錢。以後他有小三,我怎麼辦?
跟老婆收租金也太可笑。以後生小孩,難不成我還收代理孕母費? (X)
感謝公婆贊助頭期,讓我們能只貸1000萬就在台北買房。
利息12k在我能力範圍內,老公要付24k,比我多辛苦一倍。(O)
-老公太愛計較,我是不是該趁年輕停損? (X)
在台北有力買房,家用肯多出不跟我AA,我是不是上輩子燒好香? (O)
若是男方PO文:
-收入高是我的本事,憑什麼就要多出錢? 過往幾十年累積學歷資歷時她都幹麻去了?
我明明也有多出,家務請她多做一點就靠夭當她女傭,不然AA嘛。台女$(*#)(@ (X)
婚前我都沒做家事,做得沒老婆好,謝謝她包容我。
家是我們兩人的,我能做盡量做,多練習以後就能減輕老婆的負擔。
有她當後盾,讓我加班出差衝事業沒有後顧之憂,多賺的也該算她一份。
老婆收入是我一半,還肯出超過一半的家用,真是好女人 (O)
-房子我家的,沒跟她收租金就不錯了。
有臉說什麼家用只比她多出一兩千,數學國文跟倫理老師全請假了?
不然出去租屋阿,看她住得起什麼破房子。 (X)
孝親是我應該的,婚前就在付了,當然是我個人支出,不能算家用。
收老婆租金太可笑了,爸媽又沒另收我租金,
我多拿那些錢是要吃著龍蝦看她吃麵包嗎? (O)
-頭期我家出的,房貸也只付我的一半還要靠夭。
舊屋就白住了,新屋還想免費收割喔?
要算清楚掛名? 行! 照現有支出比例算,每年底來調整持份阿。
出那一點毛就要直接拿16%持份? 你怕我找小三,我還怕你找小王咧。 (X)
一個月多36k房貸太硬,老婆願意幫忙是我幸運,不是她應該。
都當夫妻了,婚後財產是共同的,扣掉父母贊助的部分,也該給老婆一半持份。
沒有她的支持,我們要多等好幾年才能住新房子。 (O)
-生小孩也要算?阿是生了喔?代理孕母費咧,夜渡資要不要算?
鴨還比雞貴咧,當自己在賣的喔 (X)
老婆未來生小孩身心理跟職涯都會受到衝擊,這是我沒辦法幫她承擔的。
男生能做的,也只有多出錢了。連這都要計較,還是人嗎 (O)
-老婆太愛計較,我是不是該趁年輕停損? (X)
謝謝老婆的包容跟補位。有妻如此,我上輩子是不救了全世界?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