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70536 (doris)》之銘言:
: 我相信原po是有情緒在打這篇文章的。
: 大概是因為婚前被保護的太好,對於婚姻就容易失望。
: 我不打算針對男方問題多著墨,因為發文的是女生,男方說法未知,不評論。單就女方問
: 題討論。
: 原po 26其實真的不算小,要懂得換位思考,理解對方想法。有幾點原po提出的疑惑
: 1. 孝親費$5000,這是婚前就開始支付的,為什麼要算在夫妻生活費中?
: 孝親費這種東西,說實在的就是心意。兒子出社會工作了,想給父母一些錢。婚後呢,父
: 母也很慷慨的給了你們住所,讓你們省下租房費用。
: 這部分是你公婆給你們的心意!但這並不是理所應當,有多少夫妻沒有這種福利呢?!
: 你心態轉念一下,公婆體諒你們,提供了住所。你們兩夫妻,共同給$5000 孝親房,就當
: 作謝謝公婆。
: 那麼你會理解,你嫁了這個老公,幫你省了原先應該會有的租房費用,因此,兩夫妻給點
: 心意孝親費不為過吧?!
: 建議除了看自己付出什麼以外,也看看自己得到了什麼。
: -
: 2. 老公賺的多,付多不是正常嗎?
: 你這句話是基於「能者多勞」的心態。那麼,不擅長家務事的老公,是不是也能要求會做
: 家務的你,多做一點呢?
: 再換個說法,老公為這個家付出的金錢比較多,老婆體諒一下老公,多做一些家事,你覺
: 得行嗎?
: 或是說,你期望的是老公錢多,付出也要多,但是家務要公平,一人一半?
這裡一般人的期望就是希望能者多勞,但是顯然原P老公認為就是要清清楚楚
不管事經濟或是家事,不能有任何不公平
但是提到買房就又轉彎變成要原PO付房租。
: -
: 3. 老公提出讓你付利息,就當租房費用,讓你感受不好。
: 這部分我其實不太明白為什麼無限上綱耶!夫妻打算置產,難道你原先預計完全不付出嗎
: ~
: 本金24000,利息12000,你老公體諒你,沒要求一人一半其實不錯了,婚後財產是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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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提到婚後財產夫妻各半,可是買房並沒有說要登記一半產權給老婆。
: 我想大家都知道。更何況公婆要資助你們。很顯然的,對方付出多很多,更別說你完全沒
: 說出公婆到底打算資助多少,只拼命闡述自己委屈?我真的蠻納悶的,你避重就輕也沒說
: 明確真實比例。明明下面有人質疑利息兩萬不合理,你也沒在本文修改,這樣會讓沒看留
: 言的人誤會。
: 你想像一下,你父母要幫你出頭期款,在夫妻財產共有情況下,你會只讓你老公出利息嗎
: ~
: 畢竟買房不是小錢,如果一個人要付本金+利息,真的是蠻可觀的金額,老公希望老婆負
: 擔一些,我覺得很合理。
: 如果你覺得沒保障,可以選擇找律師或是什麼方式,讓你的付出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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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夫妻買房,共同負擔房貸,如果要雙方有保障就是依照付出比例持有產權。
: 不然就溝通好,說明你不願意出利息,要老公只買自己能力範圍的就好。
: 再不然就不要購買囉!
: 因為一句話,感受不好就崩潰,生活中後續還有更多能讓你崩潰的,太仔細去琢磨每一句
: 話,活的會很累
: -
: 4. 原po提出,很多案例是老公外遇,脫產再離,老婆得不到婚後財產的一半。
: 我真的覺得你要懂得換位思考。
: 公婆付了一大筆錢資助買房,老公付的是你的一倍。
: 當然,公婆也很可以合理擔心萬一你外遇離婚,他們家付出較多的房子要被你瓜分一半
: 要不你就拒絕公婆贊助,提出跟老公買房AA,直接要求房產上有你們兩個的名字。
: 或是你們乾脆別買房
: 你總不能希望你付的少,還要有你的名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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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的少,還是可以依照比例持有,可是原PO的老公意思是,
妳就當做付房租,房產沒份,如果哪天老公偷偷賣房搬走,
原PO就只能被新屋主趕出家門。 (沒有租約)
: 你覺得你沒保障,難道男方不會覺得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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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到底哪裡覺得沒保障 ? 我看了好多回文都是指責原PO計較
對於男生吃得虧,目前只看到 :
1.每月多出1千到2千生活費
2.房子是男方父母提供的,女方對於住房沒有額外付出。
: -
: 5.原po認為太年輕就結婚才導致這個後果。
我是認為原PO真的太年輕就結婚了,原PO列的這些問題,交往前就要想辦法知道
不是結了婚後才發現。
: 我覺得未必耶!你們又不是交往就結婚,怎麼可能不清楚雙方個性跟價值觀?要不是婚前
: 裝的徹底,就是腦子被愛情昏頭
: 但不管是怎麼樣,雙方沒進行良好溝通,兩個人都有問題啊!既然都想「停損」,建議要
: 快~
: 26歲說真的也不小了,依你對現任的不滿,你真的要抓緊時間,趕快找個家庭條件好,薪
: 資比你高,又能夠付出不要求公平的人
: 但是你要清楚知道,你挑對方的同時,對方也在挑你。當初你老公什麼點吸引你,讓你願
: 意結婚。又是什麼讓你想離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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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裡我真的不明白,結婚買房這件事情,應該是要婚前就討論好說清楚
買多大 ? 買在哪裡,貸款怎麼付,名子登記誰的。
很顯然原PO的情況是,結婚前說好住男友父母提供的房子,結果婚後變成要買新屋
然後小家庭還要背了1000萬貸款,這怎樣都跟當初結婚時的情況不一樣吧 ?
版上好像很多人都覺得,原PO付得少沒資格算房產產權,但是又不只一次提到
"夫妻財產結婚後一半" ,這樣不是互相矛盾 ? 死不給登記名子怕房子被搶走的人
如果要離婚還會心甘情願付一半財產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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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結:
: 價值觀不一樣又談不攏,建議趕快離一離。從原文來看,雙方算盤都打很精一直闡述自己
: 的委屈、自己的付出。如果你們能體諒對方,多溝通,根本不至於走到這樣。看自己付出
: 的同時,也看一下自己得到什麼~
: 我主要想說明,換位、轉念思考,體諒,沒有誰「應該」
原PO有負擔一半生活費,說原PO很小氣,我覺得不至於吧,
為何男生不願意好好跟原PO談,買房子按比例登記持有,就是兩人一起努力成家。
結果男生要求女方付房貸,說成是"付房租" ,這算是常態嗎 ???
嫁給一個房東 ?????
看完這系列文,實在很納悶,原PO只不過要求
有能力的人多出一點,很多人非常氣憤,原PO被罵是女權自助餐
然後對於男生的部分就完全不提
可是版上好多回文給人的感覺就是 原PO老公很好、沒問題
原PO新房才出多少,是不是想拿房子騙錢,
要原PO全吞,
可是這種情況大家都會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