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夫妻對於錢的使用是會計算的,提出以下解決方式,
看原po跟老公是否能接受?
依照版友yunixxx大的回文,首購、增值稅什麼的計算過應該不是問題,
那原po原本的100初頭萬拿去跟老公一起支付房貸頭期款,
車子就換老公出,然後車子登記在老公名下,
雖然老公不會開車,但買車的目的是為了小孩,而且老公也會享受到,
所以給老公買,登記在老公名下,這樣總可以了吧(?)
如果有人要說車子跟房子不同,房子保值,車子一落地價格就先砍半,
那我也會覺得一開始讓原po去買車子,落地馬上折舊一半也不是很公平。
但原po復職後,我是不建議用薪水比例去支付,
最好還是一人一半會比較好,或者是按登記時的比例去出錢,
如果房子一開始就登記各半,原po一開始出比較少,
可以在後面初期房貸中慢慢分期多出錢一點攤完。
如果原PO薪水是比較困難的,那就用頭期款負擔的比例出房貸,
所以登記比例也按頭期比例就好了。
例如頭期300萬,原PO出100,老公出200,
那就登記1:2,之後假設每月房貸3萬,就按1:2出房貸就好了,
原PO出1萬,老公出2萬這樣。
原PO應該主要是覺得房子只登記老公的名字怪怪的,
所以登記比例應該不是爭執的重點,只要有共同持有就可以了,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辦法解決問題呢?
提供參考,當事人會在意的問題,就找出雙方都可以同意的解決方式,
不用去分辨爭執各自價值觀,無須吵架。
※ 引述《pcaramel ()》之銘言:
: 今天簽約買房,沒想到開心沒多久馬上考驗就來。
: 晚上因為房子名字要登記先生的還是我們兩個共有,講到很不愉快,現在先生睡了我還在上
: 網查資料。
: 目前我請育嬰假自己照顧小孩一年多,預計明年中復職。存款部分我工作期間沒先生久因此
: 沒他多,總共只有大概100出頭,所以之前有講好,乾脆買房頭期款他出,我的儲蓄就拿來
: 買車子(因為先生還沒學開車,所以剛好就我自己買符合我之後小孩上學要接送需求的)因
: 此目前頭期款跟之後我育嬰假期間的每月房貸都他先出。
: 那一開始在找房子時,我們也有講好之後等我回去上班,我就會每個月跟他一起按照薪資比
: 例付房貸。
: 今天確定簽約後,因為接下來要談到過戶的事情,我就問他能不能名字登記成兩人共有。
: 他認為不用分這麼細,也覺得不曉得我在擔心什麼,接著上網查詢文章,認為夫妻共有的缺
: 點是會吃掉兩人的首購優惠,萬一之後還會換房子,那沒有首購優惠的情況下,難道多出來
: 必須負擔的錢(沒有首購優惠衍生的錢)我要出嗎?另外還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也是我要
: 出嗎?就因為我堅持要登記兩人名字?
: 我在還沒查詢他說的是什麼之前,只覺得房子是兩人一起出錢就是共同持有阿,不然我也有
: 出為什麼會沒辦法一起有兩個人的名字,他出的比較多沒錯,但是我也會出阿
: 再者,以我們兩個懶惰不喜變動的個性,其實很難換房,所以我認為不用因為怕之後還要用
: 到首購優惠而不登記兩人名字。除非不小心又懷孕,或是倒楣碰到鄰居很不好很多問題住不
: 下去,才有換房的可能。
: 附註:我們兩個交往沒多久就因為懷孕結婚了,所以感情我自知沒有很深,但是一直以來還
: 是共同努力照顧小孩,往“和諧”家庭的方向努力。就因為這樣子所以我個人認為錢還是說
: 清楚比較好一點,他則是比較傳統認為何必這樣。因此今晚有不小的爭執。因此想請教究竟
: 應如何登記會比較適合,不論是站在以後對雙方有保障,還有以後可能換屋想省錢方面。感
: 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