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婚後買房該登記先生名下還是夫妻共有?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20-07-22 16:56:20
房屋對台灣人來說有其特殊意義,並且也是最高單價的物品。
有形的像是一些非房貸的必要生活開銷,還是得另外掏錢,所以雖然太太沒出房貸一毛錢
但她也幫忙抵銷掉你的一些負擔讓你可以專心付房貸
這情況可以用共同基金專戶,雙方每月月薪的一部分錢撥進去經由“充分混合”後,再去
支付所有開銷,包括房貸。不要在那邊可笑的分你付房貸我付小孩學費和買車買菜錢之類
的,那反而非常不公平。
無形的像是帶小孩,老婆不帶的話,你做先生的還是得另外花錢請保母啊
老婆也等於幫你share掉這些支出了
有愛的夫妻,即使老婆只是在家帶小孩,先生也會主動把婚前買的房子,自掏腰包花好幾
萬的代書費用和稅金,把一半的產權贈與給老婆因為他有愛有體恤也看到這些隱形付出
所以說穿了原原Po你們的根因只是愛的不夠,也不懂互相就結婚了
※ 引述《djboy (雞尾酒)》之銘言:
: 實在看不下去了,先講重點。
: 「房屋記名」,非常重要!
: 「房屋記名」,超級無比重要!!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0-07-22 17:04:00
這我不行,快吐了,願意把婚前的財產贈與給配偶是要當事人自己願意,但不應該拿出來當例子去衡量或要求他人,其他人(包含配偶)說這種話,跟土匪有什麼兩樣?太噁心了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20-07-22 17:22:00
大學的時候 跟學妹聊天 還聊到結婚以後聘金問題我就接著問:那嫁妝呢? "甚麼是嫁妝" 我:...有的人蠻敢跟人要求的 只能這樣說wi你說的話 挺合理 或許真的是父母觀念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0-07-22 18:08:00
人家要不要把婚前財產給配偶,當事人自己開心就好,問別人願不願意給不是莫名奇妙嗎?婚後財產配偶應得的沒問題,要求給婚前的真的很鬧欸!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20-07-22 18:42:00
有的人會敢婚前就提 就表示吃定另一半會乖乖吞吧無形指的是虛擬產值所以老婆作的事情產值等於是請保母的費用 這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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