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很久沒有念書了,不知道畫重點的功力退步了多少,嘗試一下好了。
1. 妳住在產權不是妳的房子裡,然後妳覺得室友很機,自己很委屈。
2. 妳住在產權不是妳的房子裡,還有一個妳覺得很機的室友,
但妳與配偶為了省錢與省交通時間不願意搬出去。
3. 妳住在產權不是妳的房子裡,當室友打擾到妳,妳覺得很糟糕;
但當妳配偶做同樣的行為,妳都有理由,連喝醉都可以是一個理由。
4. 妳住在產權不是妳的房子裡,然後妳對於妳心愛的電鋼琴耿耿於懷。
5. 妳住在產權不是妳與妳父母的房子裡,但妳覺得只要照顧好自己的父母就好。
6. 妳住在產權不是妳的房子裡,
妳 "想要" 搬出去但身體目前依然誠實的住在這間房子裡。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劃到重點?
至於誰的問題比較大,抱歉我真的看不出來,
畢竟妳跟妳室友都住在產權不屬於你們的房子裡,
我還真的不知道誰比較有資格說這麼多不要臉的話...
不過有一件事我倒是知道啦,
就是窮沒有錯,自私其實沒什麼大不了,
但是又窮又自私,那絕對很噁心,懂嗎?
估計妳是不懂啦...
噢噢,剛剛突然發現,
如果要說比又窮又自私更噁心的,
大概就是這種表面居中調停,背地裡幹幹叫的吧
https://moptt.tw/p/Hate.M.1572773614.A.DC2
咦?等等...這ID怎麼跟妳這麼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