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是單薪(只有我在工作),又無小孩,住在國外,家裡所有開銷當然是我在負擔(
我知道是廢話,只是有些女方還有自己家庭的資助),雙方父母都在台灣,最近因為父親
節在煩惱要送什麼禮物。
我們習慣各自父親各自決定要送什麼,原本她已經決定好了,我則是已經沒梗,硬是最後
擠出一個覺得自己爸爸可能會喜歡的東西,大概六千塊,老婆一聽到就說那她要換,因為
原本她想的是送一千多的東西,覺得這樣沒有公平(我不知道他要送多少錢的東西)。
我聽到後說:”妳要送什麼我不在意,但妳因為知道我要送什麼而因我的東西的價格而要
改變的想法我不喜歡。”她就生氣了。
我問她,她說原本想送的是一萬多的iPad 給她爸,因為怕太貴所以改送一千多塊的東西
,現在因為我送六千多的東西她也想改送差不多價錢的東西。
我其實也沒問過她要送的東西多少錢,是我和他說我送什麼之後,她說她要改送,我才知
道。
我和她說我不喜歡這心態,是”比較”心態,她不開心,說我激動...我想問這是我想法
不
正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