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aping (())
2020-08-04 09:12:39有很多回文說 [新家入厝] [喬遷之喜] 所以傳統上應該是主人要請客
但是現在 21 世紀
古早結婚從父姓, 現在法律都保障從父/母姓可以雙方協調或抽籤
(我自己也身體力行讓小孩跟媽媽姓)
那不管是不是什麼 [喬遷之喜] ,為什麼去主人家吃飯就不能分擔餐費
今天那是原原 PO 另一半的朋友
他們交友圈有他們相處模式,尊重一下有這麼難嗎
為什麼要拿著傳統的大旗否定他們?
但原原PO他們搞到分房也是很不值得,好好溝通吧
不要再被莫名的傳統觀念給害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