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主角是自己的爸媽
其實爸媽都已經超過60歲了
基本上從以前感情就不好
平常爸爸就在二樓我媽在四樓這樣各過各的生活
原本倒也相安無事
但一直到這幾年我哥接二連三的在外面搞了一堆事情要我爸媽幫他處理
我爸今年2/28後就因為這樣無預警的離家出走了
手機關機家裡的人完全聯絡不到他
但每個月固定六號又會拖人拿家用回來給我媽
我媽認為明明是小孩做錯事為何他要連帶懲罰他一樣想要離婚
我爸因為不想分財產給我媽所以不同意離婚
其實我爸也沒有犯出法條上列出的那些明顯過錯
想請問這種長達20幾年無性無溝通的婚姻
但被起訴方有固定每月給予家用的狀態下
起訴離婚判準的機率大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