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前情提要可看我的舊文
婆媳關係不好先生不處理後
自己搬出來租房中
平日希望先生可以花一兩天過來陪伴
但基於先生根本不想搬出來
所以目前分居中
只有假日小孩從24小時保姆那裡帶回來才一起在租屋帶小孩
先生不想搬出的理由
1.不想幫房東繳房貸,但房價太高不想下手,應先存好頭期款,再考慮
但是我在未搬出前問過房子的問題,他只說有另一間房子在等都更所以並沒有要買,
總之搬出來後又說要買我也是問號
現在房租水電都是我繳的 家事他也是不會幫忙 只洗小孩奶瓶跟衣服
2.租屋處在捷運共構靠近大馬路太吵,他睡不好
的確是我的失策,只是想租在交通方便熱鬧的地方,未簽約前,有帶他來看過,他說我喜歡就好,現在想想是不想理我
基於以上理由,吵架吵到感情都沒了,
目前最常聽到的話,如果沒有小孩他不會來住這,當初是因為有小孩才結婚不然不會結婚,但其實這半年我也還是滿釋出善意的,希望關係可以好轉。
努力的那方也是會有心累的一天~總之我認真的受夠這一切了~只要待在一起就想哭~在同一個空間也各做各的事沒有任何交流
目前只能寄託工作希望找工作一切順利(本來跟先生同公司但常吵架影響工作品質就離職了
但還是不知道該不該離婚。唉主要也是小孩還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