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協議書內容

作者: acman (三喵演義)   2020-09-01 00:17:48
這應該是GetMarry的業務?
說真的,我看不出來合理在哪
※ 引述《ount ()》之銘言:
: 與男友論及婚嫁
: 對方家境不錯
: 男方父母可能在男方名下會有一些財產
: 最近聲東擊西暗示男友可以簽婚前協議書
第一點:
是未來公婆暗示你男友
然後妳要明示直接要妳男友簽?
若妳男友不想聽爸媽的話,妳是因為他爸媽要對付自己未來老公?
若妳男友正在思考或是覺得應該簽的話,妳確定妳列的是平等條約?
若妳列的是對他不利或是他覺得對他不利
在他或是在未來公婆面前,妳是仗著他想娶妳在張狂
大家都說不要考驗愛情,愛情禁不起考驗
妳確定這樣考驗他會是好事?
協議書內容最後再說
: 我個人蠻驚訝
: 因為我自己也算是經濟獨立
: 月薪大概少男友兩萬
: 合起來十多萬
: 一個人也過得好
: 平常也都是平分房租與日常支出
: 實在沒有要佔男方便宜的意思
: 感覺對方父母完全是要簽對男方有利的部分
: 大概是一些男方名下財產跟我關係的撇清之類
: 既然要簽我也認為要保護自己
你們還沒結婚
不管是他家的或是他自己賺的,到目前為止全部都不是你的
不管男方有沒有叫你簽都一樣
所以簽一張撇清也只是更清楚而已,並未逾越法律規定
也就是說,簽不簽妳都沒有傷害,那何來保護?
: 希望各位前輩能給我一些意見
: 目前我有想到以下幾點
講到合約了
至於妳想簽以下來保護自己,我不是念法律的,只是看起來怪怪的
: 1. 若有生小孩,撫養權歸女方,男方有探視權,小孩有拜祖先的義務,然男方需幫忙負
: 擔贍養費
是撫養權還是監護權?我是沒聽過有撫養權啦
不管是不是婚姻狀況內,父母本來就都有撫養自己孩子的"義務",義務沒辦法拋棄或轉嫁的
再說哪有撫養的義務歸妳,錢要人家出的!
如果離婚,那要談的是小孩的監護權,這點我沒記錯的話法院是以小孩的利益為最優先
你們婚前簽的有多大效力,那很難說
妳這個給我的感覺就是婚前就拿小孩當籌碼,至於想要些什麼?
那要看妳怎麼想跟對方會怎麼認為
: 2. 婚前所購之預售屋,因男方家長所付頭期款,名字僅登記為男方,若女方婚後負擔一
: 半貸款,則離婚狀況下所有權為雙方所有,否則,女方不負擔貸款
不動產登記在他名下,那表示他可以處份該不動產
因為是婚前買的,妳付的貸款到底是幫他還債?還是屬於婚姻生活的必須支出?
這真的有得盧
如果算是生活的必需支出,那妳不付貸款不就是不負擔共同生活的義務?
要算這麼精,搞一個離婚後共有?不如直接分別財產制
不過這就比對方父母希望妳簽的更一乾二淨了!這是想保護自己的妳想要的嗎?
: 3. 男方有另一國家的公民身分,於台灣婚後一年內需完成另一國家的配偶身分申請
這也很有趣,妳沒說是哪個國家
事涉國家主權,妳是想登記?還是想取得居留或更甚是取得公民身份
這都不是個人就可以處理的事
: 4. 雙薪家庭,家事需平均分擔
嗯~共同生活的話,平均分攤是要如何平均?
照雙方喜好度?
照勞動程度?
照花費時間?
僅平均分攤四字是要怎麼分?
: 事先謝謝大家
我是覺得民法有關婚姻的權利義務妳自己研究一下
覺得台灣的法律可以的話,直接寫:
甲乙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台灣XXXX為管轄法院等等
這樣就好
最後,不管用任何手段爭取或保護自己的利益,只要合法都不是壞事
只是人與人之間,意圖大家都不傻都看得出來,別太明顯
隱晦或間接一點不一定是壞事
協議書改一...不對!是改很多下再拿出來用吧!
作者: illyadaisuki (炆烙)   2020-09-01 00:40:00
這跟女權什麼關系= =單純原原po吃相難看不是隨便來個女的就是女權好嗎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20-09-01 08:37:00
男方爸媽很聰明 看穿了這個女生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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