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E553KL (Zenfone3 Zoom)
2020-09-03 14:28:40我在ArrancarnNo4版友的文章中
推文了不禮貌的言詞造成冒犯
我需澄清我的確引用了不當的流行語
但絕對無直指原po是鬼父的意思
但我的確造成了原po的困擾
也間接傷害了原po的女兒
在此鄭重向ArrancarnNo4以及女兒道歉 對不起 請您們原諒
我檢討自己確實不妥
請求原po刪除我的所有推文
並自我水桶一年內不得在婚姻版發文推噓文
以上 打擾了眾版友 一併致歉 sorry
作者:
Davidtennant (WibblyWobblyTimeyWimey)
2020-09-03 17:45:00不是阿 認真問一下 "鬼父"這個詞有什麼嗎?
作者:
Davidtennant (WibblyWobblyTimeyWimey)
2020-09-03 17:56:00原來是這樣... 不過看推文內容 原PO說的鬼父應該不是那個意思
我常常一言不合就說要告人,但也都只是說說而已,不信你們去判決系統搜我的帳號我還真的沒有對鄉民提告過,當然不起訴搜不到啦,但我可以發誓我迄今尚未對任何鄉民提告我也不想浪費司法資源,大家嘴我我嗆回去就當好玩,但扯到鬼父我還真不能忍處理事情不是只有提告然後判決有罪這一條路,提告很多時候只是手段而已
妨礙名譽很浪費司法資源,去趟法院就知道他們多忙,訟棍們(我在法院看到的)讓他們疲於奔命。而且一個案子幾年都還沒結...
google鬼父+鄉民百科,相關詞條還有新北不意外,我在文章中透露我住新北,若我把鄉民百科查詢結果當證據附上去,檢察官還會覺得沒有侮辱的意味嗎?之前有個判決是受刑人叫別的受刑人香蕉,結果被判有罪,因為在監獄中香蕉是指強姦犯的意思我引用這個判決加鄉民百科主張鬼父在ptt有特殊用意尤其是指稱新北的父親,成立的機率就增加了不是嗎?說到底,有些底線是不能踩的,我的底線就是我的家人尤其是我女兒,我不是說不能批評到我家人,但莫名其妙說人家鬼父我無法忍受,就像我會罵人XX娘但不會隨便說人家媽媽是妓女一樣是說發雞排文可以po在板上嗎?如果我訂了雞排要發可以直接po板上嗎?會不會因為沒有婚姻點被水桶?
不過妨礙名譽告不告的成說不準,我覺得不要說 不要怕告不成,如果可以上訴那怎麼辦XD
我會發啊但我懶得出面,我可以付錢然後請鄉民自己去店面現炸現領嗎?
作者: taikouhncheu 2020-09-03 19:19:00
都結婚了還不知道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S大你想見我可以罵我髒話啊,我會成全你,但可能大家都要戴口罩
說話,留言要三思。。雖然網路有匿名性,但是你的推文就是很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