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們好,原本和男友目前排定明年1月登記結婚,因此最近在討論有關婚前買房的
議題,因為我已有持分的房產所以非首購,他希望要婚前買房由他去購屋才有首購利率,
所以目前規劃順序是先買房才登記。
另外因為我爸媽都不在了因此也不會有訂婚與宴客的過程,是直接登記。
以下為概況描述:
男友目前住家裡,原生家庭本身為租屋,經濟狀況比較沒那麼好,他每月要給家裡9000孝
親費,但他很想搬出來住,也嚮往成家時能買房,有自己的房子,因為我們地點在南部,
所以男友認為租不如買。
目前的狀況是,家裡沒辦法給他資源(包含頭期款等),也就是想買房的話我們就得靠自
己。而我們目前看的房約500萬左右(大樓2房),也就是頭期大約100。我自己目前存款約8
0萬,男友大概50萬而且還有信貸30萬在償還中,兩人皆有穩定收入(每人4W/月),但我
們不想要為了支付頭期動用手頭上的現金,且說實在這樣會很緊。因此目前男友建議的做
法是,想要透過我去貸款籌頭期款,後續貸款由他每月償還,我繳納大樓管理費或水電費
用,等到他還款金額等同我付的頭期後我們再一起負擔後續房貸,然後房屋財產權爲ㄧ人
一半。
由於我和弟弟有繼承父母的一棟房產(已無房貸),目前男友的想法是希望拿那棟房子去
設定抵押借款150萬左右來做為頭期款、裝潢等費用,買房登記為共同持有(一人一半)
,後續房貸由他當主借款人每月還款,我當連帶保證人。(關於我的房屋抵押貸款,有問
過弟弟是否同意他是OK的)
想問各位版友這樣的購屋規劃與資產配置是否合理?
目前我考慮的點與和男友討論的狀況如下:
(1) 頭期款以我父母留給的房子去貸款,那意思是否等同頭期款是我出,如果由我先支付
頭期,這樣直接共同持有的話對我而言在權益上是否合理?
(2)男友目前每月有孝親費、信貸費要支出,這兩筆支出就約15000,要再負擔房貸(也是
約15000),這樣他每月就只剩1萬可運用,非常吃緊,更何況還沒考慮到未來結婚家庭支
出、生小孩等議題。也會考量到他哪天會不會付不出房貸,那就代表我也是要幫忙出。
(日前男友還希望我能用那筆利率2%的房屋抵押貸款順便償還他利率比較高(4%)的信貸
,我考慮後是先婉拒)
(3)其實我也考慮過目前是否先不買房再繼續存錢,但男友表達房價只會越來越高。但如
果真的要買,我是覺得那是否不如頭期款+貸款都我支出,屋子放我名下。但這樣就意味
著我要完全的扛房貸,經濟壓力就來了,而男方坐享其成(可能會請他付管理費和水電之
類的),但如果不幸離婚了的話,至少我還有一棟房子。
(4)我和男友提出(3)的觀點,男友是比較沒那麼開心但也勉強同意,其實他的立場是很想
和我共同擁有一棟房子,然後婚後一起努力賺錢付房貸、共組家庭。因此我有時也會思考
是否是我的觀點太計較,畢竟現在的狀況是真的需要我先提供資源幫忙。
因此目前考慮的選項有這些:
(1)順從男友意願,我去貸款出頭期,他支付房貸,房子產權一人一半。
(2)頭期+貸款都我出,房子掛我名下,男友每月補貼一些金額當作租金
(3)先不買房,搬出去的話先租屋就好(但男友不想租屋,他認為租不如買)
文字略多,感謝耐心看完,希望版友們能給予相關建議或有其他更好的選項> <,謝謝大
家了。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感謝版友們的踴躍回應,以下是相關補充說明—
我們是姐弟戀,他23我31,交往2年,所以其實對我來講真的是到了適婚年齡。
而有人可能會質疑他這樣的狀況我是不是變相在養小白臉?但其實是沒有的,我們支出是
AA,並且他在銀行已穩定工作3年(大學念夜間部,白天上班),也有穩定每月提供家裡9
000孝親費,並且對於工作是很負責的,他說他大學有失業過1個月每天都覺得焦慮難安,
因此我認為他對於工作賺錢以過生活、養家是有責任感的。而關於他的信貸30萬是他21歲
時被朋友介紹去投資借錢給別人賺利息,但款項目前收不回來,這個我已經念過他了。
個性方面,不菸不酒,脾氣也比我好,幾乎大小事讓著我,逢年過節也都會陪我去拜訪親
戚,是個很有禮貌的孩子。
而會對於這些貸款分配解決負債的規劃,應該是由於他做銀行工作啦,應該沒到部分版友
所猜疑的城府深那麼嚴重。其實我也是聽他這樣講才知道原來資產可以這麼做運用。
我們交往兩年,同居一年,所以算是有一起生活過。目前我跟他一起住在他和爸爸承租的
公寓,所以也覺得比較不好意思,能搬出來買房我也願意幫忙負擔一些,交往前我和弟弟
是一起住在親戚便宜租給和弟弟住的大樓,所以我在市區算是有地方住,而爸媽留給我們
的房子因為是在鄉下,我們在市區上班也不會住那裡,目前郊區房子有收租中(每月1萬,
我和弟平分),所以我和男友才會去思考買房上經濟也許還可以支撐;但誠如版友所說,
未來如果有生小孩等家庭開銷,就沒那麼容易了,這也是我思考現階段是否買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