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先生的緩兵之計

作者: fankay   2020-09-12 22:29:36
※ 引述 《kikilalalulu (lulu)》 之銘言:
: 標題: Re: [求助] 先生的緩兵之計
: 時間: Sat Sep 12 16:55:25 2020
: 我真的不想再跟我婆婆繼續生活個10年20年,
: 不開心的媽媽,小孩都感受得到啊……
:  
: 對於先生,除了失望,也只剩失望,
: 當昨天他提出要我繼續跟婆婆同住的要求時,
: 我也只能繼續等待下次的離婚協調庭,
: 因為法律是死的,
: 在等待法律判決前,
: 我已經損失了太多陪兒子一切長大的點滴,
: 另外,由於人都有盲點,
: 我也在思考是否是我太以自我為中心,
: 而忽略的換位思考少了體諒他人的那份心,
: 所以想上來po文聽聽正反方的意見跟想法
:  
給您一點建議
建議可以考慮先同意同住,回去取得看到小孩的機會
並找機會直接把小孩抱離
但前提是過去你是小孩的主要照顧者
以及抱離要找個正當理由(例如說小孩身上有什麼受傷之類的,看個案)
總之就是要想辦法把小孩搶到手之後,給對方會面交往,營造主要照顧者,繼續原則,以及
友善父母
你可以跟你的律師討論做法細節
如果你有找律師,甚至諮詢過兩三個律師了
其實就找一個你覺得可以信賴的
不會畫大餅的
可以講的出他後續策略的
然後照他的方針做
問網路意義不大
你布局落後先生很多
小孩不在手上的情況
現在主要看起來能爭
大概就是友善父母的部分
最壞的情況就是多爭取會面交往
下定決心離婚(對方提離婚你還和解繼續婚姻,這種大多後續都會被吃死)
搶回來小孩
這才是重點
作者: bunreachable (Polly)   2020-09-13 12:04:00
如果她真的不是主要照顧者,那其實她應該放棄,對小孩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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