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看到板上討論熱烈的文章才讓我有勇氣發這篇文章,想請各位幫我想想辦法還是應
該直接放寬心。
我與前夫離婚四年育有一女,今年七歲了,平日女兒在前夫家,隔週週末我會接回來,贍
養費是我出的,在前夫交女友之前,他會常常告知女兒在學校的消息,很偶爾也會一起帶
女兒出門玩,還算是很和諧的離婚夫妻,後來交了一個女友,比我前夫大個幾歲,所以大
我五歲左右,也是單親媽媽帶了一個十幾歲的兒子,一開始還好,後面開始要求我前夫把
我line刪除,那我們只好改用簡訊溝通,但複雜或緊急的事還可以打電話,後來連講電話
都禁止,因為我怎麼打都不接,被封鎖了,我跟前夫聯絡的頻率是最多兩週一次,沒有談
過小孩以外的事情,他只說了以後有事跟我前婆婆聯絡,從他們交往以後我再也收不到我
小孩出去玩的照片、小孩在學校發生的事、生病,通通都不知道,也持續了兩年左右,我
想到都會忍不住掉眼淚,我是一個母親,她也是,為什麼不能體會我想要知道孩子的事情
的心?真的我覺得很殘忍,甚至有一次我女兒生日,我想買禮物給我女兒,怕她房間玩具
太多不知道放不放的下,我打去給他一樣沒接,後來他請他媽回電給我,我問完可以買怎
樣的禮物之後掛掉電話,他過半小時打來,希望我不要再跟他聯絡,他女友把電話搶過去
,說知不知道我很煩,希望我能消失,我氣炸了,我真的不知道她用什麼立場跟我講這種
話,我也不知道我前夫到底在想什麼,孩子不是最重要的嗎?我自認我到現在對他父母都
還是很盡孝,過年過節禮物紅包沒少過,生病了也都會關心,一切都是希望孩子在和睦的
環境成長,但我現在無能為力,我感覺對他跟她女友,我就是一個付錢的人,我真的不知
道該怎麼辦,熬到孩子大了來跟我住嗎?我就要這樣錯過孩子好多的童年嗎?
現在耳聞他們可能要結婚生子了,我自己也剛再婚懷孕中,我自己找男友的條件第一一定
是對我孩子視如己出,縱使我再生一個孩子,這兩個對我來說都是一模一樣重要的,可是
我不知道他們兩個人一人帶一個孩子,之後又再生一個,這之中對各個小孩會有什麼影響
,這當然可能不關我的事,我只是身為一個媽媽的疑慮,我只想讓我孩子知道她永遠都會
有她的家,我不想要她在那裡沒有歸屬感,她真的是非常貼心獨立的孩子,從小就沒哭鬧
過,甚至還會照顧我。
一開始沒有把孩子帶在身邊是因為他們家庭狀況比較有錢,能給孩子居住很好的環境,不
是我沒有經濟能力,我跟前夫都是工程師,都有獨立育兒的能力,加上他姊姊生了三個孩
子,家裡每天四個小孩玩在一起很快樂,所以當初才做這個決定。
希望大家可以給我一點意見,如果我有做不對的地方也請告訴我,我今年滿三十歲,雖然
不年輕了,但可能還是不能算有智慧的年齡,我需要各方意見,謝謝大家了。
補充一下各位的疑慮,我現任丈夫從交往一直跟我同居,週末也都跟孩子相處兩天一夜,
我有用心在觀察的,為了孩子我也不能傻…
當初離婚協議是寫我有每週末帶小孩的權力,所以這部分是沒問題的,至於有人疑問為什
麼是我付撫養費,單純是因為他一開始不想離婚,提出要我付薪水的50%,希望我能打消
離婚念頭,但我想說孩子也是我的,付錢也是我的義務,沒有什麼出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