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2006a (西西)》之銘言:
: 跟朋友聊天然後聊到困惑來這裡詢問
: 婚前男方買了一棟房,男方爸媽付了頭期款加一些(約五百萬)剩下的就男生負責,房子
: 登記男生名字。但裝潢,傢俱,家電都女方負責。婚後沒有特別說生活費誰負責男女方都
: 會付,婚後沒多久男生受不了跟女生說要互相,要女生付生活費。不然就說房子改共有一
: 起付。大家覺得哪個好?當初男生不想改原因是說爸媽辛苦買房不好意思說要改共有。
: 男生薪水五萬。女生約兩萬七。房貸三萬多
你是不是把女生薪水一起算進去?
就算結婚也請用單薪規劃比較保險。
再來,你這個5萬是用一年/12算?
還是底薪*年領30個月?
如果是下面的那種,
這樣背3萬的房貸差不多,
還勉強可以再養一個小孩
如果是上面那種,
房貸快要斷頭前可以私信我,
保證甜甜價
補個婚姻點,主流是男生房貸+生活開銷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