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lowerman (flower flower)
2021-02-12 03:19:49女方台北人
男方非台北人
婚後女方家裡願意資助1000買房,
但需要男生共同付貸款,男方家裡也願意資助同等金額,房子共同持有,年輕人自己付貸
款。
現男方提出願意全額(可能3千)資助買房,女方的1千可留做他用或投資,地點女方喜歡
就好,但房子登記男方長輩名字,等於是男方家裡在台北置產,因此希望男方的姐姐日後
能同住(一樣也在台北工作,目前單身),一起住的時間多長沒有說,長輩的好意是能一
起照顧兩個小孩。
和大姑的關係:年齡相近,平常往來、出去玩沒什麼問題,最長是2天1夜的行程,但沒有
長時間一起住過...
想聽聽版友的建議,是否該接受?還是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乖乖付貸款?換得
日後的自由和房子自主權?
謝謝
會提出這種要求的長輩其實挺可怕的,感覺就是想把所有資源都握在手裡
這麼有錢還要綁一起,男方不知道再想什麼而且姐姐有想要來嗎?有些都是長輩一廂情願
為什麼我第一個是想到他們怕女兒單身在家待到老,想要趕快把女兒送出家門外啊
作者: taikouhncheu 2021-02-13 11:16:00
不拿家裡資源,退到跟其他人一樣苦苦扛房貸比較好
作者: darkdogoblin (黑暗狗布靈) 2021-02-13 14:16:00
男方長輩要登記就全出,沒什麼好講的
作者: duckweedgina ( ^^) 2021-02-14 03:19:00
3000萬是長輩自己買房,借給你們共住而已,既然你們有能力買,那要考慮的是妳想不想要有屬於自己的家,想要就買你們自己的。暫時住別人家自己以後再買也可以,等於省租金,但是別人家的裝潢家具家電那些如果要入住的你們負擔的話,就不如自己買自己的。住婆家的房子就要乖一點,拿人手短,你家提供1000萬的意思應該是希望你們小家庭自己獨立吧。
作者: mmloveflower (大家都愛吃生蠔) 2021-02-15 03:54:00
就當作住男方家不用房租啊,你們自ㄔ有錢買房再搬出去就好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