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首次嘗試舊曆年改革的開始:
早在幾個月前,我就宣布自己廢除過年制度,也就是我「只放假不過年」。
但是問題來了:「長輩們、小孩及老婆都要過年啊..」,所以,在尊重他人意願下,
變成「我自己心態上只放假不過年,但尊重別人過年的習俗與意願」,因此,我在
小年夜前就發完給長輩及小孩的紅包,當然也幫陪小孩放仙女棒及小煙火。
於是除夕夜變成:我一個人守著透天4層樓自己煮火鍋配小酒吃晚餐,其他人全都去
外面拿年菜再回南部鄉下過年,然後老婆小孩初一再回來陪我放假。
當然,由於我只放假不過年,所以老婆可自由決定要怎麼過年,因此不用回婆家或娘家,
想怎麼過就怎麼過。
施行下來,我個人覺得挺輕鬆愉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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