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odlumpow (潮起潮落 聚散終有時)》之銘言:
首先,結婚真的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家人的事。
就算想好兩人未來的所有規劃,也有同甘共苦的決心,
「告知」雙方的父母是最基本的尊重,應該不為過吧...
除非原生家庭真的很有問題,必須特例處理的那種,但原PO狀況應該不是
看完原PO的文章後只覺得女方很天真,竟然覺得結婚不用告知父母;
男方有反覆跟女方確認,卻在知道女方沒有告知父母的情況下,也就相信女友會一肩扛起
這......
反正木已成舟,我會建議誠摯地登門向岳父岳母道歉
沒有給予尊重這件事情對長輩來說真的很嚴重,除非對方家長是反對你們結婚,
逼得你們不得不登記了事,但又因為原文沒有提到這塊,所以只好先略過..
然後也誠懇的當面表達當初登記結婚的用意絕對不是怠慢女方
並委婉地表示聘金部分真的有困難,請求岳家的諒解
也許岳家還是火很大,這真的需要時間消氣(前提是你還想繼續婚姻)
另外無論最後原PO決定離婚還是繼續婚姻,
請一定不要再百分之百無條件相信女方的話。
今天這種狀況女方自己要承擔大多數的責任,就算她不是惡意,
但她顯然活在自己的世界,可是她的世界又很容易被父母左右...
如果原PO不好好跟女方建立起共識,或是主動提點、承擔更多一點的責任
她應該以後會有不小機率會成為好傻好天真的...嗯......
總之,祝福原PO!
: 先說一下 有實際幫助到的會直接給 1000的P幣
: 在看完回文或信件後決定補發 (明天中午12點準時發放並備註)
: 事情很簡單
: 這個月初 我跟交往一陣子的女友直接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結婚】
: 我們兩人事先說好 單純【登記結婚】
: 所以沒有聘金 也沒有辦桌 就登記完後同居一個多月
: 但在昨天開始連假時
: 我的妻子回老家跟她父母說一聲已經登記結婚的事情 (我住台北 她住苗栗)
: 結果岳父直接暴怒:
: 【養妳養這麼大不是隨便可以送給別人的】
: 【我當初結婚也是花了一大筆錢】
: 【嫁女兒哪有這麼隨便的】
: 然後岳父直接開了條件:【大聘60萬(會退回來) 小聘36萬(全收) 】
: 然後還要挑日子宴客 接著就是蜜月也要挑日子 然後還堅持要婚禮
: 找一堆長輩...等
: 妻子也是努力說破嘴 說我們當初就決定一起努力 所以才登記結婚
: 但是岳父很堅持
: 婚紗照跟喜餅他說可以省沒關係
: 但是聘金跟婚禮 蜜月一定要有
: 然後就把我妻子罵了一頓之後
: 又跟她說 【這男的連這些錢都拿不出來的話 以後怎麼養家】
: 妻子聽了之後也被說服了
: 認為雖然我們兩個人當初是登記結婚 但還是要問過父母的意思
: 不過小弟本身財力有限
: 而且當初登記前有再三跟妻子確認 【真的不用聘金嗎?】
: 她說絕對不用 因為很愛我 要一起打拼
: 然後我們的結婚書約的證人都是填公司同事...所以事前她的父母都不知情就是了
: 她說結婚我們兩個喜歡就好 而且她在台北打拼也很少回鄉下
: 現在被困在鄉下 回不來台北
: 岳父又直接說:【沒聘金就別想女兒回去】
: 老實說現在頭很痛......
: 因為我的工作一個月才四五萬上下 存款也不多
: 雖然大聘會還回來 但是也要在婚禮結束後才退回來
: 等於說我現在至少要先想辦法挪出150萬上下的錢(粗估)
: 法律上 已經登記結婚了 身分證也換了 所以現在是已婚狀態
: 但是妻子現在被卡在老家
: 岳父堅持一定要先帶聘金上門提親之後才放人
: (妻子基本上已經被她說服 所以沒有強制罪的問題)
: 然後提親完之後 又是要訂婚 送首飾...這些的
: 仔細想想實在很頭痛
: 因為當初我們登記結婚前 已經多次跟妻子確認不用聘金
: 她說這是兩人的事情...然後因為工作繁忙
: 登記同居一個月後她才因為連假回家 順便告知她父母結婚的事情
: 然後我這邊...父母都年邁了 靠著微薄的勞退跟存款生活
: 我也不可能跟父母要錢
: 岳父剛剛打電話過來 態度還是很強硬
: 沒聘金 沒提親 這些的 就讓妻子在苗栗老家的店面做生意
: 這跟我們當初登記時 妻子滿口信心說她可以說服她爸媽的狀況完全不一樣阿......
: 想請問各位前輩
: 我該如何是好呢???
: 其實是有想過乾脆放棄 離婚算了
: 但離婚又是一場漫長的路
: 還請各位前輩指點 如果真的要這麼硬的話 我根本籌不出150萬左右的現金
: 如果依照法律途徑 去訴請協議離婚是否可行呢?
: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