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登記完成後才被告知要收聘金

作者: burberry (bluelabel)   2021-03-02 16:29:53
※ 引述《yesnogod (是無神)》之銘言:
: 換個角度,如果鄉民是女孩的父親的角度,會怎麽作呢?
: 男生遇到非遇期的結果,反應是離一例算了
: 如果我女兒眼睛插到羅賴吧,找到這樣的對象
: 我也甘願我女兒不要嫁。
: 到底是因爲有愛要結婚,還是因爲免聘金所以要結婚?
: 沒錢當然可以結婚,但是不能遇到問題就想離婚解決吧!
: 不然如果女方忽然意外生病,要錢就醫
: 男方是否也說,錢拿不出來,離一離算了?
看了一系列的討論串,女方的資訊好像不太夠耶!
可以評估:
1. 女方的店面有幾間
2. 女方家的年營業額大概落在多少
3. 女方家有幾間房子
4. 女方家有多少部300萬以上的車
原文也沒提到嫁妝的事情:
1. 也許會有一棟房子
2. 也許會有一部車子
3. 也許會有一大堆有的沒的物品
回到原PO,結婚不僅是兩人的事情,也是兩個家庭的事,
僅有小聘36萬,這金額也不高,根本沒甚麼好計較的。
明明可以先溝通,但現在卻落到這種情況,不禁讓人覺得這是不是人格特質,
做其他事情也是這樣?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1-03-02 19:55:00
跟女方再三確認的共識都不算,都要打電話問她爸媽才行嗎?女方是未成年嗎?明明女方不處理的事情一堆,女方不喬時間約父母與男友見面,還要求男方要弄到女方父母聯絡方式由男方處理嗎?這親子會不會太不熟?你怎麼知道女方有約是男方逃避?真要逃避何必再三確認,直接第一次有共識就拉去登記算了,幹嘛冒著改口風險?男女互換最好會說女方不夠愛男方啦,絕對一面倒要女方塊陶好嗎XD光是自願留在苗栗當人質,就絕對不夠愛男方了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21-03-02 21:09:00
岳家要錢 男方要省錢 所以男方直接找離婚方法了女方是後來倒戈到自己娘家,男方看到當然直接想跑了他門兩邊根本已經無法溝通了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1-03-03 09:47:00
如果女方安排父母與男方見面,男方各種閃躲直接登記結婚那當然是男方不尊重女方父母,但女方沒完成的責任(告知、安排見面),當然是她自己要承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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