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在吵家庭主婦是個工作 是有產值的
真的要好好看一下 職業的定義是什麼
google就有了啊
https://www.stat.gov.tw/public/Attachment/652198671.pdf
(一)職業之定義
職業是指個人所擔任之工作或職務,但須具備下列條件:
1.須有報酬 ─ 係指因工作而獲得現金或實物之報酬。
2.有繼續性 ─ 係指非機會性;但從事季節性或週期性之工作亦認
為有繼續性。
3.為善良風俗所認可 ─ 如從事之工作雖可獲得報酬,但不為善良
風俗所認可,則不認定為其職業。
凡幫同家人工作間接獲得報酬,而工作時間在一般規定三分之一
以上者亦認為有職業。其有工作而無報酬,義務從事社會公益工作者
及有收益而無工作者,如醫院之義工、依靠財產生活者,均不認為其
有職業。故職業與行業不同,行業係指經濟活動部門之種類,包括從
事生產各種有形物品及提供各種服務之經濟活動在內,因此每一行業
,因分工之關係,常需不同職業之工作者;而同一職業之工作者,常
分布於不同之行業。
家庭主婦就是沒有報酬啊
就不是個職業 頂多是個身份
連跟老公拿到家用也不算薪資所得
而且產值就是很難被定義啊。無法升遷,薪水(家用)自己談,沒有衡量工作績效的標準。
今天小孩想媽媽說媽媽我愛你,本日績效很好(?)
上國中以後跟媽媽吵架說媽媽離我遠一點,本日績效負值(?)
跟老公感情好,績效好(?)
跟老公吵架,績效差(?)
也見過優秀的家庭主婦回到職場適應不良的
認識幾個三寶媽 二寶媽
在家呼風喚雨 把家打理的井井有條 老公小孩都聽話
但回到職場碰到一點客戶刁難就受不了
愈是優秀的家庭主婦 自己就是一家之主
孩子老公可是全都要聽媽媽的話的
小孩不聽話被罵 還是乖乖聽罵 因為要拿零用錢啊
社會上客戶誰在管家管那一套
把客戶當小孩教訓一下 立馬就不用幹了
相信我 教訓小孩十幾年的全職家管
剛回到社會的適應期真的很可怕
慣媽媽 慣爸爸 恐龍家長 不是隨便講講的
補自身婚姻點
這就是為什麼我根本不可能當家管
無論如何一定要有工作 家事家用雙方都要出
感情好的時候什麼都ok
吵架時 出錢的是大爺
版上已經很多文章露出猙獰的面目了 慎之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