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記者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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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太太認識沒很久就結婚了,
結婚前才發現雙方家庭財力相差很大
我家算得上有錢人, 但不算非常有錢, 婚前我爸有送了棟房子給我.
之後兩老大概也沒剩餘多少錢了. 當然他們日子也不難過.
而我太太家呢? 他們家非常有錢.
所以我太太的姪子姪女們基本上幼稚園之類都是上最貴的.
現在換我有小孩了, 太太也想跟他姪子姪女一樣. 把小孩送到全美幼稚園.
兩個小孩算起來, 大概就是一年要60萬, 四年要240萬
這錢其實不小, 但我們有積蓄可以花, 撐一下過得去
但現在, 太太還想另外買房子, 她覺得現在住的地方太小了.
我自己覺得夠大啦, 像我鄰居同樣格局的房子住6個人,
而且這附近也是有很多四口之家, 但我太太覺得不夠
我也跟我太太坦承, 手上的現金不夠支付頭期加讓小孩上全美幼稚園
而我太太表示: "她會向她爸爸媽媽拿"
其實這讓我不是很舒服, 因為這不是第一次了.
基本上只要討論到大一點的金額支出,
對她來說, 跟父母拿錢似乎理所當然.
但對我來說, 我已經40歲了, 她也37了, 現在雙方衣食無缺.
為什麼一定要跟父母拿錢呢?
這問題還真的很困擾我
※ 編輯: lavida (220.143.182.77 臺灣), 04/02/2021 20:29:52
※ 編輯: lavida (220.143.182.77 臺灣), 04/02/2021 20: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