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eoki (我找到我的翅膀了)
2021-04-28 23:28:02給個建議
先列出雙方可以拿出來的錢當預算
然後將雙方想要的品項直接用雙方的錢處理
而不要特別說這個品項誰要出
錢的部分就是一起出
但是儀式感的部分就是對方來幫忙給予
我想要在浪漫餐廳被求婚
所以戒指費用和餐廳費用我們一起負責
但他負責去訂餐廳
(但我之後有用小錢也跟他求婚一次,成本800元,但他極感動)
他沒有想要什麼儀式
但討厭策劃做婚禮決定
所以我負責所有的決定與聯絡廠商
不要把錢跟儀式感放在一起
會很容易失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