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簡單描述我的狀況,文長慎入。
原po雙親皆已離世,因為工作所以在台北,老婆本就是台北人,婚前老婆是說先住他家,之
後再搬,但一拖也是住了3年多了,期間也是有討論過我住的不是很自在,我跟老婆住的房
間是他自己的單人房,大約4坪,塞兩人還有衣服真的很小。還有能洗澡的浴室在主臥,有
時候上個廁所也是有點尷尬,外面客廳的廁所是我主要的上班前梳洗空間,但有時上個廁所
外面有人走來走去也不是很自在…所以之前就有提過想先搬出去租屋,房租我負責,畢竟當
下要在台北買房大不易。但他意願不高且想跟父母同住,所以也是不了了之。
後來處理南部老家一些舊產,有一筆不錯的頭期,想說今年好好來看個房子,之後可以搬出
來。但岳父突然罹癌辭世,情況又不太一樣了。現在如果我們買房,老婆的想法比較偏向買
比現在坪數大的並且將岳母帶來同住,現在的房子還可以租人貼補房貸。我可以理解他想要
照顧隻身一人的母親,但這樣也失去我當初想搬出來的主要原因,就是買房換個自由。如果
又要同住,那好像待在原本的娘家就好,還不用背房貸。但目前看來老婆應該不可能放岳母
一人獨居。
大家會怎麼選?
A. 買大一點的新房,維持岳母同住。舊房出租貼補房貸
B. 待在舊房,重新裝潢規劃空間
C. 想辦法說服老婆去過兩人世界?不過站在孝道前,我也不知道怎麼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