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網址or作者姓名/出版社):
https://reurl.cc/l06ryq
心得:
十萬元還蠻佛心來著,不過不知道為何請求權時效已過?只有十萬元的話上訴到最高法院是不是不太划算,律師費以前聽說一個審級是七萬元,打到三審不就是要21萬。只求償十萬元感覺不太划算。
原文內容:
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長跑10年步入禮堂,豈料相愛容易相處難,新北市一對夫妻婚後生下2子,某天丈夫發現妻子去婦產科進行羊膜穿剌,這時妻子才坦承懷了第三胎,但卻尷尬表示「孩子不是你的」,讓丈夫瞬間傻眼,而透過DNA鑑定,又發現二兒子也不是他的「種」,最後雙方離婚收場,而公公得知兒子被戴綠帽,氣的一狀告上法院,求償前媳婦10萬元。
據判決指出,2018年8月間,丈夫發現妻子進行羊膜穿剌手術,質問之下妻子才坦承有外遇,且腹中孩子也非丈夫的,因為已懷孕超過5個月,所以無法人工流產,之後丈夫疑心大起,覺得1歲多的二兒子長得不像他,透過DNA鑑定後,果然發現二兒子也不是他親生的,最後夫妻2人離婚收場。公公得知後氣憤不已,提告並求償10萬元,但2人已經離婚,且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已過,因此遭法官駁回,目前案件上訴最高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