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種事情重點不在產權,在觀念
傳統家庭尤其大家族常常房子很大上百坪的透天厝
同個屋簷下更容易有這樣的衝突
所以要觀念上去尊重這是誰的「家」
不是「房子」
舉個我自己的例子,我弟弟跟爸爸住在一間南部的透天厝裡
那房子是我媽以前因為受不了婆家買的
後來繼承給我,但我因工作住在台北
我弟結婚後,我爸爸跟他就住在不同樓層
基於尊重我爸就再也沒有跑去我弟弟的樓層
而我姊姊住的房子是我爸爸在她剛到台北時買給她,但是登記在我爸的公司底下,而我弟
後來會家鄉繼承家業
我剛到台北時也是住一間爸爸買的房子
但是爸爸觀念很傳統希望每個小孩名下都要有房,所以房子是登記在我弟名下
雖然後來因為種種原因我另外買了別間房
所以家裡房子產權跟住的人根本不同
但是大家都很清楚,這個房子現在是誰的家
要尊重住在房子裡的人
我記得有一次我爸跟我弟上台北找我在家吃飯
後來因為大家喝酒聊天到有點晚
我太太就有點不高興
後來有一次我跟他們說上次吃飯害我被罵慘
他們就再也不約晚上在我家吃飯了
像我弟太太對家裡的各方面都有她的要求
我們回去也都是要尊重
所以不要堅持房子是誰的
既然同意這個人住在那間房子,那間房子就是他的「家」
其它人做任何事都要經過他們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