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回原文
有名字、公司地址、證據就夠了,
最重要的是證據,剩下的資訊只要足夠找得到、聯絡到當事人就好。
你現在身心肯定不好過,一步一步來,想想你真的想要的是什麼。
主要想回的是推文,
遇到這種事情很多人都很喜歡強調怎麼不處理外遇的那個渣?外遇的那個才怎樣怎樣的。
我相信只要還有一點理智的人都能明白外遇的有錯
但我想說,這能一樣嗎?起始點就不同了啊!
拿我比較熟的魔獸世界聲望系統做比喻
http://i.imgur.com/UQNd7q4.jpg
外面的女人對我來說友好度頂多中立
互動多的女同事更是直接不友好
那麼事情一旦發生,直接變成敵對或仇恨很合理啊
而家中的另一半除非本來關係就出狀況
不然極限低也是友好吧?甚至一般情況應該是尊敬以上,那同等的事情發生聲望扣下去大概會落在不友好至中立,只有少數直接變敵對
那不友好跟敵對甚至仇恨的處理方式本來就不一樣啊,不友好只是討厭你無視你,外面那個都敵對仇恨了,當然要戰他個你死我活,根本一看到紅色血條就想拿刀砍過去了。
更何況一定還有很多必須考慮的問題存在,當還能告刑事的時候,原告方考慮不想讓自己孩子的爸爸or媽媽背前科也是合理的吧?不是原諒外遇的垃圾,只是心疼自己的孩子。那告外面的要考慮啥?
再來是現在純粹民事,基本上就是錢跟名譽
如果因為種種考量沒離婚,告不告外遇渣實在沒什麼實質幫助,錢私下協議說不定拿更多,或是根本沒什麼錢好拿的。至於名譽,同刑事那邊,為了孩子考量,收手也沒什麼奇怪的吧?就算走到離婚,只要雙方都愛孩子,也會盡量維持不要太難看,讓孩子太難過,通常也是先協議錢跟監護權等等問題,協議失敗才會去走法院讓人判。
所以把一切的不爽痛苦全往外面的身上砸不是只有他錯,是只有他可以毫無顧忌的恨跟報復呀!